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6-003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8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5.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2,975,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47,407,759.44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5月12日出具“XYZH/2015SHA20030”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5,719,892.8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87,197.52元,累计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2,681,405.02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22,393,959.7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储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分别为1211024029245502869、571900232010345、403968797484、11014764922007。公司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分别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充分保障了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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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015年7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4,532.97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XYZH/2015SHA20034号《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具体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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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5年6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截止2015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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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度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金海环境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通联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西南证券认为,金海环境对于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公司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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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6-004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8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4月21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宏广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5年末公司总股本21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对公司内控规范体系进行审计,为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与审计师商定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丁伊可小姐、洪贤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金海科技(泰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6-005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克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5年末公司总股本21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对公司内控规范体系进行审计,为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与审计师商定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七、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议案》
本次调整根据公司技术产品发展和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变募投项目事项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6-007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生效。
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3亿元公司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由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708号《关于核准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50万股。本公司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5.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2,97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567,240.5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407,759.4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5月12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5月12日出具“XYZH/2015SHA20030”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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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使用和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 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3亿元公司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三)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相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
(四) 现金管理实施期限及投资产品期限
1、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投资产品期限: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
(五) 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
三、 现金管理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事项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方式,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事前进行现金管理方案筹划与评估风险,事后及时跟踪资金投向,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
3、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3亿元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1.8亿元募集资金和3亿元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6-010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8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5.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2,975,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47,407,759.44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5月12日出具“XYZH/2015SHA20030”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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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由于募投项目原实施地点调整,为优化公司生产布局,方便物流运输,并为后续调整产能、扩大生产能力留下空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优化和调整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公司拟对“年产5550万枚空调用新型空气过滤网项目”方案进行调整
在项目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增加项目的实施地点,调整后的项目实施地点分为二处:
1)、浙江省诸暨市应店街工业园
2)珠海市乾务镇镇区珠峰大道南侧富山工业园
公司拟在应店街工业园“年产5,550万枚空调用新型空气过滤网项目”投入6500万元,在珠海富山工业园区“年产5,550万枚空调用新型空气过滤网项目”投入4,000万元;同时公司拟变更该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拟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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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80万套空调用低噪音节能风轮项目”进行实施地调整
实施地点由原来的“浙江诸暨市应店街工业园”变更为“陶朱街道建业路以南,西二环路以东”,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变、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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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原因
由于“年产5550万枚空调用新型空气过滤网项目”和“年产2080万套空调用低噪音节能风轮项目”在同一地块建设,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受宏观政策变化、市场变化、技术开发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变化、项目实施进度不能达到预期的保证、市场营销不理想或者项目完成后实际运营情况无法达到当初预期正常状态等方面的风险,将可能给募投项目的预期效益带来一定影响。因此,为优化公司生产布局,方便物流运输,并为后续调整产能、扩大生产能力留下空间,公司决定拟增加全资子公司珠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开展募集资金项目“年产5550万枚空调用新型空气过滤网项目”的实施单位主体,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的经营规模得到进一步扩张,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满足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珠海实施主体拟使用募集资金4000万元。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主要是公司从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加快“年产5550万枚空调用新型空气过滤网项目”和“年产2080万套空调用低噪音节能风轮项目”的实施进度,以此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尽快实现公司经营规模迅速扩张的发展目标。上述增加珠海环境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上述议案及对相关背景进行调查后,我们认为,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5550万枚空调用新型空气过滤网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变更“年产2080万套空调用低噪音节能风轮项目”,不会对二个项目的实施、公司运营管理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事项。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人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实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