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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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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法定媒体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吕婕、罗邦毅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2、参会登记时间:2016年05月5日-6日(9:00-11:30, 13:3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16年05月09日(星期一)下午14:00

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彩芹、耿建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30

电话号码:0571-28057366

传真号码:0571-28028609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16-034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公司内审部负责人孙琴华女士以书面形式提交的辞职申请。孙琴华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工作。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和《内部审计制度》等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委任宋斌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宋斌先生简历如下:

宋斌,男,1987年生,本科学历。2011年至2015年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

宋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