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4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0版)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公告编号:临2016-033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聘任的审计机构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各项业务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承继经营,原有的业务关系及已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本次更名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者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4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须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阮丽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阮丽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另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22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阮丽,女,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1月进入公司财务部,现任公司财务部稽核科科长、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5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5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6月2日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3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60元,共计募集资金154,38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5,737.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8,642.32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18.0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7,824.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30日出具《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11〕0166号)验证。另外,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上市相关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等合计380.97万元,公司将其冲减资本公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0年12月28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文),上述费用应在发生时记入当期损益,不应从发行溢价中扣除。截至2012年4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380.97万元从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履行相应程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已注销。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与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樊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谷城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华夏银行襄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1年8月15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公司及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就上述监管协议签署了补充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三、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编制,反映了贵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15年度,骆驼股份能够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规和制度要求管理和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保荐机构对骆驼股份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2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