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4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上午10:00,以现场+通讯方式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4月15日以电话、电邮和传真以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公司董事长赵欣先生主持本次现场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依据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为27,688,323.57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5,510,274.87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65,970,753.79元;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8,054,935.92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99,304,853.48元,因此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和《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该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八、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6-01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2.1条规定,公司董事闫宗侠、崔明宏、赵春明、高智明、杜军先生为关联董事,本次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根据规定审议本议案的股票大会上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期限已到期,公司决定继续聘请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该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认为: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有关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审计机构从事公司2015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三、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18)。
该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5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以现场+通讯方式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16年4月15日以电话、电邮和传真以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五、审议《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第一、二、三、五、六、七、八、九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6-016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预计在市场价格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不超过5900万元(主要是葡萄酒销售、物业服务以及房屋租赁等)。
其中:1、向关联方销售葡萄酒不超过5000万元;
2、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房屋租赁等不超过9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法定代表人:李士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716117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000001003260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71092704-6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通信、能源、房地产、文化、体育、旅游、广告项目的投资;投资咨询;资产受托管理;资产重组策划;物业管理;组织文化、体育交流;承办国内展览及展销会、学术报告会、技术交流会;机械设备、电子设备、房屋的租赁;钟表的销售与维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企业财务和经营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安集团经营和资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进行。
2、定价原则:按市场价格执行。
3、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市场化原则下,自愿、公平、公允的进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其他4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84 股票简称:中葡股份 编号:临2016-017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将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4]1103号《关于核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的核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葡股份”、“本公司”或“公司”)向江西高技术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13,807,530.00 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4.78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99,999,993.40 元,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12月15日出具中准验字[2014] 1080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与承销商、保荐人中信证券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定的保荐与承销协议,公司应支付中信证券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合计27,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27,000,000.00 元后的1,472,999,993.40元,已于2014年12月15日日存入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下表)。此外公司累计发生1,810,000.00 元的其他发行费用,包括审计费430,000.00元、信息披露费220,000.00元、律师费850,000.00元、登记查询费31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71,189,993.4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京永验字(2014)第21030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截至2015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46,008,151.44元,其中利息净收入1,124,215.31 元,理财产品净收益23,526,250.00元。
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转存为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明细如下 : 金额单位:人民币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建投证券股份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前进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14年1月 29 日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载明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相应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筹集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
进行适当调整。
1.截至2014年12月15日,本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64,700,000.00元。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偿还银行借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4 年12月 15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银行借款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64,700,000.00元,已置换金额为450,000,000.00元。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已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京永专字(2014)第31126号《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2.自2014年2月1日至2014年12月20日期间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投资额为66,729,300.00元,已置换金额为66,729,300.00元。置换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已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京永专字(2015)第31009号《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15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14日发布的临2015—001、002、004号公告。公司与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镶玉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2015年第7期”协议书,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理财产品本金全部收回,确认理财产品净收益23,526,250.00元。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发生了变更,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 年4月20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情况表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实际到位147,118.99万元,实际使用99,983.23万元,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转存为定期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净收入2,465.05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金专户余额为14,600.82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情况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2015年11月26日,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调整“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将“营销体系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由105,000万元调整为60,400万元;同时将 “偿还公司借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由45,000万元调整为89,600万元,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015年11月10日,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经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2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2日
至2016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披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公告附件1。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6日-5月10日(工作日9:30-13:30,14:30-18:3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公司4楼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议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侯伟 杨轩
联系电话:(0991)8880740
传真: (0991)8882439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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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