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97 公司简称:伊力特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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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白酒的生产与销售,公司白酒产品以富含淀粉类的谷物作为原料,以中国酒曲为糖化发酵剂,采用固态发酵方式,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贮存和勾调而制成的蒸馏酒(浓香型)。公司采用“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白酒行业是我国具有浓厚文化色彩的传统行业,是最具特色的传统食品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白酒行业属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C15)。随着经济增速下滑、“塑化剂”风波、限制三公消费等因素影响,白酒行业进入调整期,从最初的极速下滑转入目前的相对平稳发展,白酒消费已逐渐回归品质、回归理性,现阶段尚处于调整底部。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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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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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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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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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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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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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753.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57%,实现营业利润40,243.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192.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231.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25%。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无变化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调整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无变化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