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58版)
2. 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持有青岛汉缆股票。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 6 个月内,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3.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自筹资金以及控股股东以自有资金提供的无息借款。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金额和份额根据实际缴款金额确定。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
5.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低于4亿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不低于4亿份。鉴于目前实际购买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股票的日期、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尚不确定,但以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为限。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自行管理的员工持股计划。
7.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 24 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本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8.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时如本员工持股计划总资产不足以支付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本金,控股股东为持有人(不含高管即认购100万及以上人员)的本金提供差额补足。
9.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0. 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
第一章 总则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
《指导意见》、《备忘录第 7 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 依法合规原则
(二) 自愿参与原则
(三) 风险自担原则
(四) 员工择优参与原则
第二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且领取报酬。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员工。
3、 经董事会认定有卓越贡献的其他员工。
二、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合计不超过30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三、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四、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低于4亿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不低于4亿份,但以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为限。单个员工起始认购份数为10万份(即起始认购金额为10万元),超过 10 万份的,以1万份的整数倍累积计算。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金额为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实施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员工,预计不超过3000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员工的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人数以及金额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第三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一、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控股股东拟向员工提供无息借款支持,借款部分为除员工自筹资金以外所需剩余资金,借款期限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金额和份额根据实际缴款金额确定。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
二、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持有青岛汉缆股票。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 6 个月内,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低于4亿元。鉴于目前实际购买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股票的日期、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尚不确定。但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为限。
第四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及锁定期限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
2、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 2 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 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同意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
一笔买入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第五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方,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结束后减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等)、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等。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一、 持有人会议
公司员工在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由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二、管理委员会
1、 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2、 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席 1 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席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三、持有人
1、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1) 依照其持有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享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的权益;
(2) 参加或委派其代理人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 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2、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5) 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
(6) 自行承担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投资风险;
(7) 遵守生效的持有人会议决议;
(8) 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限售期满后,不得在下列期间出售股票:
(1)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三十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4) 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自行管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方,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
第六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 公司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 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 资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等其他资产。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上市公司及其债权人无权对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资产进行冻结、扣押、质押或进行其他处分。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收益分配
1、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管理办法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不得要求分配持股计划资产。
2、本期持股计划成立至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管委会可对持股计划进行市值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固定收益及现金类产品等,但处于锁定期内的股票不能卖出。
3、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 本期持股计划即终止。 本期持股计划届满终止后,由管委会决定是否进行分配。如分配,则由管委会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清算分配;如不分配,则继续由管委会代表持有人管理届满终止后的本期持股计划资产。 本期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所获得的红利,可由管委会每年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4、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时如本员工持股计划总资产不足以支付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本金时,控股股东为持有人的本金提供差额补足。
三、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 在存续期之内,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特殊情况外,持有人所持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 在锁定期之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3、 发生如下情形的,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照原始出资金额与所持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孰低的原则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受让人以原始出资金额承接受让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
(1) 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 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的;
(3) 持有人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的;
(4) 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的;
(5) 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或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而被降职、降级,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6) 持有原始出资金额达10万元以上的骨干、高管持有人于2016、2017年度考核没完成工作指标的,取消其持有10万元金额以外部分的资格并依上述方式强制转让。
4、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的情形
(1) 职务变更: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2) 丧失劳动能力:存续期内,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3) 退休: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4) 死亡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5) 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
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同意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当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3.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持有人会议批准,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权益的处置办法
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第八章 公司融资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拟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进行融资时,由持有人会议审议决定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参与相关融资,并由管理委员会拟定具体的参与方式,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第九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 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本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民主决策形式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 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应当就对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3、 公司监事会负责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计划发表意见。
4、 本计划的参加对象签署《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6员工持股计划附件生效的认购协议》。
5、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本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等。
6、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本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7、 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8、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9、 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相关条件成熟后,本计划即可以实施。
第十章 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仍按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执行。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4 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0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16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5月18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7日-2016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15:00至2016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对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业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28号公司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1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财务资助的的议案》
10、《2016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5需要经特别决议通过。议案10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张世兴先生、王蕊女士和徐茂顺先生将在会上做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16年5月17日16: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青岛崂山九水东路628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210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16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7∶00 。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崂山九水东路628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2-8817462 传真:0532-8817759
联系人:王正庄 张大伟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498”。
2、投票简称:“汉缆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汉缆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案的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3 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汉缆股份”A股的投资者,对议案一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股权登记日持有“汉缆股份”A 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5分钟就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5、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崂山九水东路628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2-8817462 传真:0532-8817759
联系人:王正庄 张大伟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1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年度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沛云、独立董事张世兴先生、财务总监刘建军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正庄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