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4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7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召开情况如下: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通知于2016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6年4月20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3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蔡鹤皋先生、赵杰先生、胡凤滨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喜军先生。

5、列席人员: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张劲松、胡凤滨、齐荣坤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015年,公司完成的主要财务决算数据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1,738.97万元,较上年增长18.05%;实现利润总额19,778.43万元,较上年下降5.47%;实现净利润17,524.2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79.2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下降5.62%。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别提示: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2016年度盈利预测,受宏观经济运行、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能否实现预算指标,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5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了意见。

《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2015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6年4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度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792,802.6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298,504.75元,加年初未分配润653,043,397.62元,减分配2014年度现金红利48,120,000.00元后,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5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764,417,695.4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49,967,240.92元, 根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49,967,240.92元。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的总股本681,7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7,719,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了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顺利得以贯彻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健全的、有效的,能够对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告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通过实施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工作,在2015年度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鉴于公司业务领域扩大到智能装备、节能减排环保、高端医疗诊疗装备等领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将涉及境内、外公司,各领域收入规模差别大,收入确认特点不同,为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提高内部控制的针对性,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对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中“营业收入的潜在错报”的标准进行调整;对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按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解释进行规范。调整后的相关标准详见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发表了意见。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相关机构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时刊登于2016年4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全文、相关机构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关联董事邓喜军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

《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相关机构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时刊登于2016年4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自有生产储备暂时性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自有生产储备暂时性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发表了意见。

《关于对自有生产储备暂时性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全文、相关机构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关于对自有生产储备暂时性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同时刊登于2016年4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意见。

《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全文、相关机构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时刊登于2016年4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18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于2016年4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召开情况如下: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通知于2016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6年4月20日上午11:30在公司三楼3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初铭志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票0票,弃票0票,通过。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和完整的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票0票,弃票0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票0票,弃票0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票0票,弃票0票,通过。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要求,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5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票0票,弃票0票,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票0票,弃票0票,通过。

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票0票,弃票0票,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力执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的健康发展。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票0票,弃票0票,通过。

9、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票0票,弃票0票,通过。

监事会认为: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票0票,弃票0票,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票0票,弃票0票,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的协议条款、定价方式、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自有生产储备暂时性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票0票,弃票0票,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生产储备暂时性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的自有生产储备暂时性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票0票,弃票0票,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0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82号”文核准,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1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80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24,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884,184.3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1,915,815.70元。资金于2012年9月6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2年9月6日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024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51,498,446.90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现金管理收益为35,744,692.39元。

公司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653,376.50元,2015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现金管理收益共计15,507,063.11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91,151,823.40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现金管理收益为51,251,755.5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52,015,747.8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并于2013年12月20日对其进行了修定。

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和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及时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如下:

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注①:依据黑中银发[2014]136号《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文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里支行”迁址并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公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名称做相应变更,原银行账号保持不变。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1、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明细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能改造项目投入资金总额累计为13,581.12万元,投资进度为75.45%。(2013年度其它非募集资金投入“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能改造项目”1,102万元,如将其计算在内,“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14,683.1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投资进度”实际为81.57%。)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资金总额累计为5,534.06万元,投资进度为43.58%。

公司募投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1、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能改造项目,报告期实现收益2,047.17万元。

2015年为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能改造项目达产期第一年,该项目财务测算新增净利4,081万元,项目实际实现净利润2,047.17万元,为预计效益的50.16%,未达到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在传统石化化工领域客户需求下降,特别是人工合成橡胶后处理成套装备领域,占原预计项目新增销售收入近6成,受行业不景气影响,这一领域收入未有增长并出现下降。公司积极利用项目新增产能,加大粉料状物料包装码垛成套装备在其它行业的应用,努力实现项目新增收益2,047.17万元。

2、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由于产品服务的特殊性质,2015年度虽在投入阶段,但已能开展服务业务,报告期实现收益2,433.28万元,效益良好。

根据2013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募投项目——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在第三年度预计使用金额3,850万元,该项目报告期实际使用资金1,205.75万元,与预计使用资金差异超过30%,主要原因如下:

2014年度,鉴于受宏观经济及石化化工行业景气周期影响,各地服务市场需求不确定性增大,公司对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不影响服务中心经营的情况下,暂缓实施大区备件库,以总部对各地服务中心物流配送的方式,供应服务备件;暂缓购置各地服务中心办公场地,以租赁方式暂时替代购置。上述两项投资内容比重超该项目计划投资额六成。截止报告期末,市场环境尚未出现实质性变化,公司兼顾项目运营收益与项目整体实施的审慎性考虑,降低项目运营成本,对上述两项内容进行暂缓投资。报告期内,项目全年实现收益2,433.28万元,实现了良好的收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 2012 年 10 月 23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 2012 年9月30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 41,110,429.58 元,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 2717 号鉴证报告。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暂无节余募集资金并使用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491,915,815.70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84,915,815.70元,超募资金暂未确定使用用途。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除对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暂未确定其它用途及去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它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它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①:2013年度其它非募集资金投入“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能改造项目”1,102万元,如将其计算在内,“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14,683.1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投资进度”实际为81.57%。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1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博隆粉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博隆”)是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2016年度拟与上海博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为1000万元。

公司201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邓喜军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013年预计800万元,实际发生43万元,2014年预计600万元,实际发生0元,2015年预计1000万元,实际发生0万元。公司近年来控制和减少与上海博隆发生关联交易,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因经营需要,与上海博隆发生关联交易。

(三)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海博隆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博隆粉体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9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玲珑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协路1356号

经营范围:粉体、固体物料处理系统的设计及相关机电产品(除特种设备)的制造,机电(除特种设备)、仪表工程安装与调试,搬运、装卸和货运代理(除危险化学品),固体粉粒体气力输送技术及装置专业技术领域内四技服务,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管道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机电工程,特种专业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维修,自动化设备的开发及销售,机电产品、仪器仪表、电器元件的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二)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45,979.15万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14,134.17万元

2015年度营业收入: 20,154.38万元

2015年度净 利 润: 3,213.52万元

(三)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博隆系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在该公司的持股比例为24.615%,是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该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五人,其中本公司提名邓喜军一人为董事,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中无本公司派遣人员,因此,公司虽然是第一大股东,但对该公司不具有控制权。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博隆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上海博隆发生的关联交易为采购商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市场价格、采购合同内容真实、均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双方公司正常业务而形成的,符合双方公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合同条款公平、合理、有效。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关联交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审议表决履行了合法的程序,关联董事依照有关法规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的协议条款、定价方式、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2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自有生产储备暂时性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自有生产储备暂时性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该决议的投资期限已届满,在投资理财过程中,实现了良好的收益。为提高自有生产储备暂时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根据公司《投资理财——低风险投资品种管理制度》,在遵循安全性、流动性、生产优先的前提下拟继续对自有生产储备暂时性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生产储备暂时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遵循安全性、流动性、生产优先的前提下,对其进行收益性投资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良好的流动性。

2、投资品种

投资于安全性高、高流动性、风险可控的以下四类投资品种:公募基金公开发行的货币市场基金;有抵押且期限不超过182天的证券市场逆回购;距到期不超过9个月的固定收益债券,信用评级不低于AA级,若为企业债券则须有担保;上市银行发行的保本型浮动或固定收益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9个月)。

上述四类投资品种不涉及风险投资种类,即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

3、投资额度

在投资期限内,公司日均持有任何一类或几类投资品种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内。

5、资金来源

全部为公司自有生产储备暂时性闲置资金。

6、决策程序:《关于对自有生产储备暂时性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并履行相应的公告义务。

7、本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风险提示

1、上述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较大波动的不利影响。

2、公司根据生产资金需求进度,合理安排自有生产储备暂时性闲置资金的投资理财额度,并结合金融市场形势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准确预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上述资金的收益性投资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投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对自有生产储备暂时性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量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下转16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