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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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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合信聚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保本周期内(保本周期到期日除外)。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5年11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1月16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指公司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的起止时间按照从事证券行业开始时间计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创金合信聚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一季度,债券市场整体处于震荡的格局。短期利率方面,节前出于对汇率贬值的压力、经济调结构需求以及防范金融风险的考虑,央行释放了利率不会进一步宽松的信号,带动短期债券小幅调整;不过,随着节后降准的推进,市场重新预期资金利率的稳定,短期债券收益率重新下行到低位。长期利率方面,节前资金紧张以及配置需求衰减,长债利率结束去年下半年以来的牛市步伐;而随着年初地产投资的回升、企业补库存以及年初集中开工等,经济有所回暖,长债调整压力有所加大,整体震荡上行。信用债方面,违约事件频发,而东特钢短融违约更是成为国企首单实质违约,市场的信用担忧明显加剧。

本报告期本基金主要操作是适时调整所持有的高评级债券的久期。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6年一季度创金合信聚财保本净值增长率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9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4.7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6年仍可能是政府依靠“地产+基建”托底经济。地产方面,长期因素来看,中国城市化进程仍未结束,国外经验显示,地产投资增速仍有正增长的空间,而贷款成本下降和首付下调等短期金融宽松措施,将继续推动占投资主体的三四线城市销售回升,房地产投资进一步大幅下滑的风险降低;基建方面,政府通过中央加杠杆的方式,加大了对基建的投入。因此,整体来看,2016年经济将处于阶段性寻底的过程,短期再度明显下滑的可能性降低。同时,考虑到三四线的高库存以及财政刺激的有度,而新增长点仍没有形成主力,因此经济开启回升通道的可能性也较低。对于货币政策而言,经济回暖,通胀有所回升,将整体制约利率的下行空间。预计货币政策将维持中性偏宽的局面,资金面将以稳定为主。

因此,预计后续债券市场将继续维持震荡的局面。在货币市场利率整体稳定的情况下,短期收益率也将维持总体稳定;长债则有可能震荡上行,不过一旦出现超调,仍是较好的交易机会。信用方面,供给侧改革市场加速出清,信用违约将会越发频繁,继续严防信用利差在事件冲击下的急剧上升。

2016年本基金将继续以中短期高评级债券为主要投资品种,择机进行波段操作,提升收益,同时规避中低评级产业债的信用风险。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2015年11月26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53122号),认为公司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本基金投研人员分析认为,立案调查并没有对海通证券的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的负面影响,也因此作为发行主体海通证券的信用风险并未实质恶化,维持对相应债券的内部信用评价。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债券“13海通04”进行投资。

5.11.2 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基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创金合信聚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创金合信聚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创金合信聚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原文

8.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楼

8.3 查阅方式

www.cjhxfund.com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