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4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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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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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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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中国指数×95%+同期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其中MSCI中国指数是按照自由流通市值调整方法编制的跟踪全球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中“中国概念”为主的全球性投资指数,是适合作为全球市场投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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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六个月。本基金本报告期仍处于建仓期。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2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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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相关的系列制度,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一季度,中国经济仍然低迷,年初A股市场熔断导致股票大跌以及人民币贬值预期上升均给海外中国股票带来了压力,MSCI中国指数一度下跌达到20%。但此后随着中国一月信贷数据的大幅增长以及美联储逐步偏向鸽派立场,投资者对中国经济增长以及人民币币值稳定的信心有所恢复,MSCI中国指数显著反弹,报告期内总体下跌5.3%。报告期内,本基金处于建仓期中,年初时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保持了较低的仓位;并在一月下旬之后开始逐步加仓,较好的把握了市场反弹的机会。在股票投资策略我们采取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的方法,立足于公司基本面,在市场低迷时选择价值被低估的股票,力求在中期通过公司盈利增长以及价值重估获得收益。我们目前主要关注两类股票,一类是估值被极度压缩的价值型公司;另一类是估值具有吸引力的成长型公司。报告期内我们相对高配医疗保健行业以及工业行业,相对低配金融业和能源业。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7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上涨7.4%,业绩比较基准同期下跌4.98%。基金净值增长高于业绩比较基准,主要原因在于基金在建仓时点上把握较好。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一个季度,美联储四月加息的可能性已经很小,这在一定程度上将继续有利于全球风险资产的表现,但是美国经济走势总体健康,未来进一步加息的可能性仍在,议息相关的讨论仍可能引发市场的波动。中国经济方面,在信贷增长、房地产转暖等因素的推动下,中国经济增长二季度有可能在低位出现企稳迹象,这有助于缓解海外投资者的悲观情绪。因此我们对中国经济谨慎乐观,另一方面,海外中概股的估值目前处于历史底部区域,只要投资者的情绪稍有改善,海外中概股就有望获得价值重估。因此我们将在二季度逐步完成建仓,未来主要通过精选个股来创造价值,重点关注估值被极度压缩的价值型股票,逐步积累估值越来越有吸引力的成长型股票,等待价值回归。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过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至本报告期末(3月31日)仍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依据相关规定在本报告中进行披露,提醒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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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5.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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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国家(地区)均按照股票及存托凭证上市交易地点进行统计。若股票及存托凭证按照发行人注册地或者主要经济活动所属国家(地区)统计,相关国家(地区)投资比例分布如下:中国66.88%。
5.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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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行业分类采用彭博行业分类标准。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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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投资。
5.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投资。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0.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5.10.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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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0.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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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
2、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
3、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指数熔断实施期间调整旗下相关基金开放时间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4、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上市交易进行提示性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6年1月4日。
5、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指数发生不可恢复熔断的相关业务进行公告,指定6、媒体公告时间为2016年1月4日。
7、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指数熔断实施期间调整旗下交易所场内基金开放时间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6年1月6日。
8、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2016年1月7日指数熔断实施期间的相关业务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6年1月7日。
9、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国投瑞银网上直销转账汇款买基金认、申购费率优惠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
10、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提醒投资者防止金融诈骗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6年3月5日、3月9日。
1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兼职情况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
12、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暂停申购及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赎回业务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准予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985号)
《关于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备案确认的函》(机构部函[2015]3276号)
《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信息公告原文
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6年第1季度报告原文
9.2 存放地点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存放网址:http://www.ubssdic.com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咨询电话:400-880-6868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