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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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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傅跃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艳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秀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金额单位:元)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金额单位:元)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金额单位:元)

1.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7,600万元,较期初增加50%,主要系下属北京法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往来单位在年底才清账回款所致。

2.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9,879万元,较期初增加264%,主要系下属各单位本期支付待摊销的年终奖、租金、物业费、广告费等增加所致。

3.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3,392万元,较期初减少49%,主要系2016年3月较2015年12月销售减少,相应增值税等流转税费减少所致。

4. 应付股利期末余额165万元,较期初增加120%,主要系下属成都西单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分红,尚未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5.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443万元,较期初减少60%,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增加,以及销售收入下降银行手续费下降所致。

6. 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261万元,较上期增加169%,主要系下属天津新燕莎奥特莱斯商业有限公司收到政府补贴较上期多209万元所致。

7. 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10万元,较上期减少31%,主要系比较基数小。

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净流出为6,440万元,较上期少流出3,563万元,主要系销售下降及支付的税费减少所致。

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净流出为334万元,较上期少流出409万元,主要系上期下属北京新燕莎金街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程后续款项款所致。

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净流出为94万元,较上期少流出710万元,主要系上期下属公司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傅跃红

日期 2016-04-21

证券代码:600723 证券简称:首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8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1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6-010号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于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2:00在燕莎盛世大厦二层第二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如下: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及2016年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审议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9、审议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23 股票简称:首商股份 编号:临2016-009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注:2016年1月关闭了公司十里堡西单商场。

二、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无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201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23 证券简称:首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0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7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3号燕莎盛世大厦二层第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7日

至2016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6年3月26日分别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30)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3号燕莎盛世大厦二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 系 人:王健、金静

联系电话:010-82270256

传 真:010-82270256

邮政编码:100029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723 证券简称:首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1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本金余额为4.2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近期,公司与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授权总经理审批委托理财权限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对单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 的银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投资进行审批,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流程以防控风险。该项授权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有效。

二、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预计收益: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履约担保、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费率或金额,属于保本赚息的理财产品投资。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委托理财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正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流程以防控风险。在委托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评估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均无负面影响,并认为该交易符合股东整体利益。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4.2亿元。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 月21日

公司代码:600723 公司简称:首商股份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