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31 公司简称:岷江水电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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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张有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德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胥执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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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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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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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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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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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有才
日期 2016-04-22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公告编号:2016-013号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4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望江宾馆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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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有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独立董事谭忠富因公出差、董事叶建桥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和荣华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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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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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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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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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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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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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董事的议案
7.01 独立董事候人王卫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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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董事的议案
7.02 董事候人陈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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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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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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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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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6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第一大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20,592,061股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2015年年度述职。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思永、谭宏骏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2日
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6-014号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在成都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及授权代表11名(独立董事谭忠富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吉利女士代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叶建桥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张有才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有才先生主持,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独立董事王卫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增补陈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处置部分生产用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层按相关程序对公司部分使用年限较长、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用车车辆进行处置。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收汶川县政府无偿划拨相关电力资产的议案》。
根据地方政府关于灾后重建电力资产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无偿接收汶川35kV草坡变电站和汶川县威州镇阳光花园一、二、三、四期小区供电设施,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无偿划拨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