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7版)
(二)对公司的影响
扩建项目一期属于公司主导产品扩能项目,建成之后可以提升现有氢氧化锂的产能,实现公司主导产品和利润来源多元化,提高公司规模效益,巩固并提高公司市场地位;同时为公司实现产品升级打下基础,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有利于公司进入国际主流锂电池材料供应链,实现把公司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锂材料供应商的战略目标。
(三)存在的风险
1、审批风险
本项目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出具报告后,尚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视投资金额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决定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必要的行政许可后方能实施。项目最终是否具备经济性,项目能否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能否取得政府相关部门行政许可,以及项目建成投产并取得效益的时间尚具有不确定性。
2、市场风险
本项目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理由如下:(1)项目预可研分析是根据当前市场行情及对未来市场发展的预期所做出的初步预测,不排除由于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相关国家的政策变化以及其他可能的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和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本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预测目标与实际完成目标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2)在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建设施工管理受阻、建设成本上升等不可控因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投资总额、收益水平出现差异,达不到预期的目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6-030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 号)。201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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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及发展战略等因素提出来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尚属于成长期,且预计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因此,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3-2015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6,876,668.5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25%。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7,863,080.24元,较上年同期上升89.93%;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76,746,659.56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61.35%。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8,722,848.23元,资本公积余额为3,766,944,150.95元。
公司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261,469,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78,440,7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8股,合计转增股本732,113,2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993,582,200股。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超出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财务成果的可分配范围。
此外,公司及所处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期。在国家政策的扶持和战略推动下,大力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大势所趋,公司认为新能源汽车行业正处于行业长景气周期的初期阶段,将对未来锂电池及其核心原材料锂化合物的需求带来可持续的积极推动。
综上,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4、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二、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截至本公告日前6个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股变动情况。
2、截止2016年3月25日,持有公司13,600,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20%)的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深”计划在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10月1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
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6个月内有减持意向的通知,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26,146.90万股增加至99,358.22万股。原2015年度全面摊薄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9480元/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为0.2495元/股;原2015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11.7506元/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为3.0923元/股。
2、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前6个月,公司不存在限售股已解禁的情形;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后 6 个月,以下股东所持股份限售期即将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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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限售期届满股数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前的股数。
公司将持续关注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预案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该事项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6- 031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新的授权年度使用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保本型浮动收益银行理财产品、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等短期投资品种),该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一、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本金安全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使用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主要是向非关联银行金融机构购买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汇率、利率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7.1.1条中不适用的情形除外)。
4、投资期限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本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根据自有闲置资金状况和经营计划,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单个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
6、授权及授权期限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首席执行官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可能发生波动;
2、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确定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的规定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在定期报告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结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建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为前提,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在一年的投资期限内确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并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自公司2014年4月11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后,公司严格按照议案中审批的额度、方式购买理财产品,历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风险较低,累计为公司实现收益470.99万元(未包含尚未到期的固定期限理财产品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视公司资金情况,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审批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审批额度内滚动购买保本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购买保本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三届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