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四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6-02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四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四届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控股集团公司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独立董事光东斌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刘宗义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仕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20万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建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股本1,655,051,8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1,655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71%。
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批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项。公司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共计135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度,公司总经理薪酬为47.98万元;公司其他副职按公司正职的80%兑现,即38.38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较为合理,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我们同意董事会披露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公司公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6-022)。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关于“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时应当自动回避并放弃表决权”的规定,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6名董事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公司3名独立董事对该项事宜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公司公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临2016-028)。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各类固定资产重新核定实际使用年限,并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对各类固定资产重新核定了实际使用年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公司公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6-024)。
为使公司能依法合规地参与市场竞争,本着保持公司经营范围稳定性和经营活动延续性的原则,会议同意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部分款项进行的修订,并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公司公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临2016-025)。
会议同意公司于2016年度在5亿元资金额度范围内,通过银行向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发放3.5亿元委托贷款、向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5亿元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委托贷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向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额度、利率以及选择委托贷款银行、签订有关协议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公司公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临2016-026)。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会议同意公司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本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择机购买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单个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公司公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临2016-027)。
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资金运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会议同意公司通过金融机构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以拓宽融资渠道;同意向公司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公司公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23)。
会议同意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控股集团公司会议中心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6-021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四届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四届九次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控股集团公司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4人。监事刘明先生委托监事肖时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新全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并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15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公司参与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公司参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公司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在对公司出具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后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事项和重要环节方面是有效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后将能更客观的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会议同意对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并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0票同意,0票反对,5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经营运作情况进行认真监督。认为:
(1)2015年度,公司的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并得到了切实执行;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遵纪守法,恪尽职守,努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认真执行股东大会有关决议,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2)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意见是公正合理的。在报告期内,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执行的过程中,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3)2015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公司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6-022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2条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按类别对本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现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及交易额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的议案》,预计2015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为51,020万元(公告临2015-014),201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272,323,428.93元,控制在预计总额范围内。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临2016-022)已经于2016年4月20日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控股集团公司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四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6名董事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本议案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3名独立董事对该项事宜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概述
2016年度,公司拟向盘江控股采购材料、供应电力和接受劳务;向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盘南公司”)提供设备租赁修理;向盘江六盘水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下称“装备公司”)购买材料设备等;向盘江运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物流公司”)购买商品(劳务);向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多经公司”)购买材料等;向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盘江煤层气公司”)购买销售材料设备等。盘南公司是公司股东盘江控股的控股子公司,装备公司是公司股东盘江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物流公司是公司股东盘江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多经公司是公司股东盘江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盘江煤层气公司是公司股东盘江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材料采购、电力供应、接受劳务和销售商品等业务构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名称: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1月16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
法定代表人:张仕和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整
经营范围:煤炭及其它工业项目投资;金融证券投资;非银行金融性理财投资;高技术产业投资;职业教育、医疗、旅游业与地产投资;资产管理(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需审批的除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非禁止的其他项目投资。
资产状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3,065,220万元,净资产922,980万元,净利润-3,329万元。
2、名称: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高守鸣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万元
注册地址:贵州省盘县响水镇
成立日期:2003年8月6日
经营范围:煤矿的洗选、加工及销售,原煤开采
资产状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229,978万元,净资产36,192万元,净利润7,208万元。
3、盘江六盘水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祝华敬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平寨镇
成立日期:2008年9月28日
经营范围:煤矿运输机电、煤矿支护设备、工矿配件、防爆电器产品;工业石英砂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土建工程设计等。
资产状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16,667万元,净资产1,313万元,净利润-910万元。
4、盘江运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立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贵阳市金阳新区长岭南路31号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5日
经营范围:运输代理;货物装卸;货场、设备租赁;进出口业务;货运场站、物流园区、批发市场、商贸中心的建设、管理和经营;煤炭业投资;矿产品、建筑材料、有色金属、化工产品、机械设备及各类物资的批发、零售;电子商务;项目投资,投融资管理;信息和技术咨询,劳务服务。
资产状况:截止2015年12月31 日,总资产34,762万元,净资产18,988万元,净利润294万元。
5、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世梁
注册资本:人民币368,224,200元
注册地址:盘县红果镇干沟桥
成立日期:2008年4月30日
经营范围:煤矿瓦斯(煤层气)综合利用、销售、技术研发及计量检测;页岩气项目开发利用。
资产状况:截止2015年12月31 日,总资产70,283万元,净资产50,838万元,净利润4,779万元。
6、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会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5,200万元
注册地址:贵州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亦资孔
成立日期:1995年1月9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阻燃运输带、橡塑制品、橡胶密封制品、净水剂、矿山机械配件、输送机、塑钢管材、劳保用品;销售:汽油、柴油、润滑油、机油、有色金属、建材;化验检验检测;输送带、钢材、涂覆布、电缆;维修:矿山支护设备、机电设备;种植、销售:城镇绿化苗禾。
资产状况:截止2015年12月31 日,总资产9,373万元,净资产1,432万元,净利润-778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定价方式上,根据不同关联交易品种、类别和不同情况,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使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原料供货、销售产品等关联交易均系供销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随行就市,交易量按实际发生量,关联交易合同与跟同类客户签订的合同相同,每笔业务遵循洽谈、合同签订、按合同履行的流程发生。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充分利用各关联方的配套优势,节约采购、销售费用,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定价原则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生产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五、协议的签署和期限
根据2016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在2016年拟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商品销售合同》、《建筑安装合同》、《货物运输代理合同》和《商品采购合同》等合同,有效期为一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2016年签订的上述关联交易合同和协议,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和决算方式与2015年度签订的合同相比均不发生变化。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董事会四届十次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出席会议的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3名独立董事)全票通过本次关联交易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瑞彬先生、光东斌先生、刘宗义先生在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同意将此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四届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四届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3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投了赞成票,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对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派出的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四届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四届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3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6月1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控股集团公司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17日
至2016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四届十次会议、监事会四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6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第11项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6项、第8项、第9项、第10项、第11项、第12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9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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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6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控股集团公司一楼C101室。
(三)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以上文件报送以2016年6月16日下午17:00时以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858-3703046、3703068,0851-88206311(贵阳)
传真:0858-3703046,0851-88206311(贵阳)
邮编:550081
联系人:梁东平
(二)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进行。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下转11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