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9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6-024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董事会四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使公司能依法合规的参与市场竞争,本着保持公司经营范围稳定性和经营活动延续性的原则,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的修改内容如下:
■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6-025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标的名称: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松河煤业公司”)、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江矿山机械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公司于2016年度在5亿元资金额度范围内,通过银行向松河煤业公司发放3.5亿元委托贷款、向盘江矿山机械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5亿元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一、概述
为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融资优势,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降低子公司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根据子公司 2016年的融资需求,公司拟申请在5亿元资金额度范围内,通过银行向松河煤业公司发放3.5亿元委托贷款、向盘江矿山机械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5亿元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本次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不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016年4月20日经公司董事会四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委托贷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向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额度、利率以及选择委托贷款银行、签订有关协议等。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于2016年在5亿元资金额度范围内,拟通过银行,对贵州盘江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发放3.5亿元委托贷款;对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发放1.5亿元委托贷款。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委托贷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向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额度、利率以及选择委托贷款银行、签订有关协议等。该交易事项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宜。
二、借款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松河彝族乡
法定代表人:徐再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6.43亿元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洗选加工;煤焦化工;发电(自用)。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35%股权、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5%股权、贵州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股权、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股权、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松河煤业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5年4月18日的煤炭企业,截止2015年12月31日,松河公司的资产总额28.34亿元,负债总额29.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1.27亿元;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78亿元。
2、公司名称: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红果开发区两河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谭兵
注册资本:2.09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设备的租赁与服务;综采综掘设备安装、回收与维护;工业设备检测与试验;技术服务与技能培训;井下反井工程施工;机电产品加工制造与修理;设备的承修、包修与服务;工矿配件;矿用井巷支护产品;普通货物运输。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盘江矿山机械公司100%股权。
盘江矿山机械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9日,截止2015年12月31日,矿山机械公司的资产总额6.34亿元,负债总额3.8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2.5亿元;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9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39万元。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根据子公司 2016年的融资需求,公司拟申请在5亿元资金额度范围内,通过银行向松河煤业公司发放3.5亿元委托贷款、向盘江矿山机械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5亿元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融资优势,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降低子公司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根据子公司 2016年的融资需求,公司拟申请在5亿元资金额度范围内,通过银行向松河煤业公司发放3.5亿元委托贷款、向盘江矿山机械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5亿元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委托贷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向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额度、利率以及选择委托贷款银行、签订有关协议等。
委托贷款的资金源于公司自有资金,除松河煤业公司的委贷利息收入影响公司当期收益外,盘江矿山机械公司委托贷款对公司合并报表无收益影响。
五、公司累计委托贷款情况
截至2016年4月19日,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 192,050万元,余额13,200万元(其中:松河煤业公司3,200万元,盘江矿山机械公司10,000万元),无逾期金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四届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6-026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四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公告临 2016-020),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投资总额不超过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不得用于证券及衍生品投资,不得进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投资。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市场风险:从历史交易看,各商业银行发行的同类型理财产品到期均能按照预期收益率返还收益及本金。金融产品出现偿付风险、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本息的可能性很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市场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②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合理选择理财产品。投资理财产品前,公司财务部会同投资部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投资风险。
③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并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②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③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针对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②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有关的信息。
③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得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建设资金需求为前提,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以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因此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开展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短期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我们认为该交易事项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运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事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四届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6-027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资金运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董事会四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告临 2016-020),同意公司通过金融机构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以拓宽融资渠道;同意向公司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预订方案
1、计划注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
2、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择机滚动分期发行,存续期内总量不超过 40亿元(含40亿元)。
3、发行期限
公司拟发行的期限为每期不超过270天。
4、发行利率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方式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方式为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二、本次发行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提请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本次发行计划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事宜。
2、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4、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5、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6、其他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必要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及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四届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6-028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增加公司2016年度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11,860万元。
一、概述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董事会四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从2016年1月1日起,公司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上述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具体情况
为增强竞争力,“十二五”期间,公司加大了对固定资产的投资力度,以“一通三防”为重点,完成了公司所有矿井瓦斯抽放、通风、安全监控检测系统的更新和改造,对原有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更新,并定期检修和维护,对房屋及建筑物进行定期修缮,提高了机器设备的使用性能、装备水平和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从而实际上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章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规定,及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的规定,为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相关部门联合各分子公司,对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重新确定。
因此,为使公司资产价值流与实物流相匹配,财务信息更为客观,公司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具体方案如下:
■
(二)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用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造成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未经审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减少2016年度固定资产折旧14,210万元,增加2016年度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11,860万元。最终影响数以公司定期报告所披露的数据为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对各类固定资产重新核定了实际使用年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后将能更客观的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四、上网公告附件(如适用)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6-029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6 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营业务数据
■
二、数据来源及风险提示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系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另外,由于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煤炭产能过剩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煤炭市场供求矛盾突出,煤炭价格大幅下降,煤炭行业整体形势严峻,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大幅下滑,公司所公告之生产经营数据在季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
上述生产经营数据并不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