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9版)
王德勋,男,1971年12月出生,本科,会计师。2003年至今就职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2007年5月至2010年5月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10年5月至2013年4月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2013年4月至今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同时兼任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6-029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为全资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国贸”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将到期;为青岛保税区金王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税区金王”)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申请的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将到期,为保证金王国贸及保税区金王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继续为金王国贸及保税区金王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为金王国贸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公司拟为金王国贸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公司拟为金王国贸向工商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公司拟为保税区金王向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金王国贸
单位名称: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北区延吉路112号
法定代表人:陈索斌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6320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零售:蜡烛、香薰、工艺品、化妆品等。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387,149,831.66元,负债311,955,225.56元,资产负债率80.58%;净资产75,194,606.10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699,791,433.71元,净利润-2,102,867.64元。
2、保税区金王
单位名称:青岛保税区金王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保税区上海路前盛1号仓储办公楼五楼5605号
法定代表人:陈索斌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3000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加工整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物流分拨(不含运输)。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52,463,873.67元,负债39,756,628.63元,资产负债率75.78%;净资产12,707,245.04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42,968,376.11 元,净利润-1,768,637.84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贸易融资,解决流动资金短缺情况,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可用担保额度为1100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6800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93%,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所涉及担保额度19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63%,占2015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9.91%。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及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金王国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解决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情况,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6-031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一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含一年)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一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
4、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为一年之内(含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
(2)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严格筛选发行产品,选择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低风险类产品。
(3)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元)
■
五、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内控制度和审批程序等进行了必要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能有效规避理财风险,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6-032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2016年4月21日,经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青岛金王工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工业园)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租赁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25层及26层办公楼,租赁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租金为200万/年(不含相关税费)。
2、关联关系
金王工业园为公司实际控人控制下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程序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介绍
名称:青岛金王工业园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青岛市即墨市三里庄工业园
注册资本:602.4 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8年07月27日
经营范围:生产五金制品及兴建占地200亩的工业园并经营出租和出售。(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2015年度经营数据:总资产为17,330.06万元,净资产4,341.2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2万元,净利润-29.91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青岛金王工业园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向青岛金王工业园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租赁办公用房产,租赁面积1800平方米,租赁价格为200万元/年(不含相关税费),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按年支付租金。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房屋租赁费标准参照房屋所在地周边房屋租赁价格。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需要租赁办公地,交易的价格以公开、公正的市场或成本价格为准,定价公平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六、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2016年4月2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回避表决;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的价格以公开、公正的市场或成本价格为准,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房屋租赁协议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6-033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15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6年 5月4日(星期三)15:00-17:00 在深圳前海全景财经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上举行 2015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取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唐风杰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杜心强先生和财务总监董杰先生、独立董事陈波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