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成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12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4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成发工业园118号大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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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锦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蒋富国、刘松、李红因有其他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孙岩峰、监事钟敏因有其他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副总经理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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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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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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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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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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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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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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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关于审议《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8.01 议案名称: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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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议案名称:2016年度关联交易计划:销售商品类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87,201.5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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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 议案名称:2016年度关联交易计划:采购物资类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54,847.24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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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议案名称:2016年度关联交易计划: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1,550.5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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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议案名称:2016年度关联交易计划:接受劳务类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6,850.8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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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议案名称:2016年度关联交易计划:出租资产类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83.3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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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7议案名称:2016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租入资产类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4,428.52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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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议案名称:2016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科研项目结算5.65亿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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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议案名称:2016年度关联交易计划:设备采购类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15,526.46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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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议案名称:2016年度关联交易计划:向关联方借款预计总额为135,00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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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议案名称:2016年度关联交易计划:计量站托管收入4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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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议案名称:2016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继续接受成发集团委托管理成发集团部分资产业务,托管价款总额为1,00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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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费用决算及2016年度董事会费用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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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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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关于审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01议案名称: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为人民币四十万元整(含交通费、住宿费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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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议案名称: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为人民币二十八万元整(含交通费、住宿费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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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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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8.01至8.12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均由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控制,属于关联股东,关联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由其他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苌宏亮、刘学亮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众天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