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股票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8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股票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辽宁福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控股”)的通知,福鞍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了部分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福鞍控股将其原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限售流通股15,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5.50%,已解除质押,并于2016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福鞍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15,500,000股限售流通股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4月21日,约定回购日期为2018年5月24日,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福鞍控股持有公司股票60,95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6%,累计股票质押数为15,5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43%,占公司总股本的15.50%。
福鞍控股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融资周转,福鞍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资金还款来源包括投资收入、上市公司分红等。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出现平仓风险,福鞍控股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