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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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16-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临2016-010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预计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将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分别于 2016 年 1 月30 日、4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3号)和《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9号),现就相关风险第三次提示如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30日披露的《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2)。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2015年度业绩如亏损,公司将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在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临2016-011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和监督期限

延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1)西民四破字第00007-140号和第00007-141号,公司在重整计划载明的执行期间,已基本完成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执行、资产变现等工作,但关于资产过户及债务清偿等工作还未完成。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裁定如下:

一、延长《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

2016年10月22日。

二、延长《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期限

至2016年10月22日。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