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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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16-032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15:00至2016年4月22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海盐县百步镇金范路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时沈祥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参加情况

1、参加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61,83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92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1,756,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802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2 %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777,3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128 %; 反对 41,3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668 %;弃权 12,6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04 %。

2、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777,3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128 %; 反对 41,3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668 %;弃权 12,6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04 %。

3、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777,3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128 %; 反对 41,3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668 %;弃权 12,6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04 %。

4、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777,3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128 %; 反对 41,3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668 %;弃权 12,6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04 %。

5、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777,3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128 %; 反对 53,9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872 %;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5,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714 %;反对 5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28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6、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777,3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128 %; 反对 41,3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668 %;弃权 12,6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04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5,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714 %;反对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193 %;弃权 1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093 %。

7、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777,3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128 %; 反对 41,3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668 %;弃权 12,6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04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5,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714 %;反对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193 %;弃权 1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093 %。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777,3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128 %; 反对 41,3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668 %;弃权 12,6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04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5,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714 %;反对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193 %;弃权 1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093 %。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777,3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128 %; 反对 41,3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668 %;弃权 12,6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04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5,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714 %;反对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193 %;弃权 1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093 %。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777,3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128 %; 反对 41,3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668 %;弃权 12,6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04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5,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714 %;反对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193 %;弃权 1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093 %。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777,3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128 %; 反对 41,3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668 %;弃权 12,6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04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5,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714 %;反对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193 %;弃权 1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093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波律师、孙雨顺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