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香江控股 股票代码:600162 编号:临 2016—037号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或“公司”)已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 8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香江控股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6)。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近日,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11,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16年4月21日,香江控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1,0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番禺支行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投资币种:人民币
3、产品风险评级:低
4、期限:34天
5、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6、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扣除各项费用后):2.75%
7、 本金保证条款:本理财产品由中国农业银行为投资人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投资者本金安全。
8、计息方式:1年按365天计算,计息天数按实际理财天数计算
9、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资金由资产管理人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工具、较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掉期等可锁定风险收益的本外币货币资金市场工具,商业银行或其他符合资质的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非标准化债权,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托计划及其他投资品种。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回购、高等级信用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现金、存款,投资比例约25-55%;货币市场工具、投资类信托计划、非标准化债权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投资比例约45-75%,以上投资比例在【-10%,10%】区间内浮动。我行根据相关投资市场走势动态调整资产组合配置。
10、资产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
11、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12、各项费用:托管费:0.05%/年,由托管人按日收取;管理费:0.30%/年。本产品无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
1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14、关联关系说明:香江控股与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番禺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预期投资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作及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除本公告日披露的理财产品之外,公司过去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累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为人民币85,600万元,截至2016年4月21日,已到期赎回的自有资金金额为49,600万元,未到期的金额为36,0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 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及说明书(1亿)
2. 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及说明书(1000万)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