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冉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登川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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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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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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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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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解除质押
2016年1月,公司接股东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涌金投资”)通知,涌金投资已将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850,000股中的33,850,000股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上述质押解除后,涌金投资质押本公司股数为0股。
2、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
2016年2月1日,公司接控股股东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涌金投资通知,涌金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累计增持了公司股份21,508,273股。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涌金投资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6年1月28日起算)视股价变化情况决定是否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涌金投资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营业部设立情况
2016年3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6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要求,公司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山东省济南市、安徽省合肥市、江西省南昌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新设的6家证券营业部已领取了营业执照和《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并正式开业。
4、非公开发行股票
(1)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于2016年1月28日、2016年4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第二次修订稿)的公告》、《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以及于2016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公司于2016年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754号),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2016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关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修订稿)》。
5、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分配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24,359,3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41,948,744.80元。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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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冉云
日期 2016-04-25
公司代码:600109 公司简称:国金证券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