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上市地点:深圳交易所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
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楼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蓉胜超微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蓉胜超微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设立的大成创新资本—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以现金认购蓉胜超微向其非公开发行的新股而导致,蓉胜超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权益变动可直接向深交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权登记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附表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5日
法定代表人:撒承德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楼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8189190
组织机构代码:08129760-X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008129760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构成: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2%)、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8%)
通迅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楼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5-88699851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无。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并希望能分享未来业绩增长带来的良好回报。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参与认购蓉胜超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其目的就是进行股权投资,获取股票增值收益,为公司旗下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人创造收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蓉胜超微股份的具体计划。
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业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蓉胜超微0股股份,占蓉胜超微股份总数的0%,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蓉胜超微28,129,395股股份,占蓉胜超微股份总数的8.68%。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其管理的“大成创新资本—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认购蓉胜超微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 7.21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于2014年7月9日实施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81,88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调整为7.11元/股。
三、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1、支付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蓉胜超微股东大会批准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11 号),核准本次发行。
2、支付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交易价款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设立的大成创新资本—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采用现金方式进行支付。2016 年4月12日,大成创新资本—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根据缴款通知书缴付了蓉胜超微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款199,999,998.45元。
四、股份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设立的大成创新资本—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取得的新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有关锁定期安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设立的大成创新资本—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取得本次发行的新股不存在任何其他转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五、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14年4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14年9月29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有效期12个月。
3、2015年8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4、根据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2015年9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15年9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的议案》等议案。
5、2015年9月29日,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有效期顺延12个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程序
1、2015年9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11 号),核准本次发行。
六、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事项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蓉胜超微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对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蓉胜超微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蓉胜超微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未有买卖蓉胜超微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撒承德
2016年 4月 25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蓉胜超微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及《认购合同的补充协议》。
二、查阅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撒承德
2016年 4月 25 日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上市地点:深圳交易所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 1 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 A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蓉胜超微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蓉胜超微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设立的蓉胜超微定向增发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蓉胜超微定向增发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现金认购蓉胜超微向其非公开发行的新股而导致,蓉胜超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权益变动可直接向深交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权登记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4日
法定代表人:俞文宏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 1 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 A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8326808
组织机构代码:08386082-2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08386082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构成:由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持股
通迅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 1 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 A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5-23950758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无。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并希望能分享未来业绩增长带来的良好回报。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参与认购蓉胜超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其目的就是进行股权投资,获取股票增值收益,为公司旗下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人创造收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蓉胜超微股份的具体计划。
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业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蓉胜超微0股股份,占蓉胜超微股份总数的0%,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蓉胜超微29,781,997股股份,占蓉胜超微股份总数的9.19%。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其管理南方资本-蓉胜超微定向增发1号、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金认购蓉胜超微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分别认购蓉胜超微非公开发行股份8,684,951股、21,097,046股,认购金额分别为61,750,001.61元、149,999,997.06元。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 7.21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于2014年7月9日实施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81,88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调整为7.11元/股。
三、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1、支付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蓉胜超微股东大会批准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11 号),核准本次发行。
2、支付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交易价款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设立的“蓉胜超微定向增发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蓉胜超微定向增发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采用现金方式进行支付。2016 年4月12日,“蓉胜超微定向增发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蓉胜超微定向增发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分别根据缴款通知书缴付了蓉胜超微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款61,750,001.61元、149,999,997.06元。
四、股份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设立的“蓉胜超微定向增发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蓉胜超微定向增发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取得的新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有关锁定期安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设立的“蓉胜超微定向增发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蓉胜超微定向增发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取得本次发行的新股不存在任何其他转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五、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14年4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14年9月29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有效期12个月。
3、2015年8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4、根据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2015年9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15年9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的议案》等议案。
5、2015年9月29日,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有效期顺延12个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程序
1、2015年9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11 号),核准本次发行。
六、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事项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蓉胜超微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对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蓉胜超微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蓉胜超微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未有买卖蓉胜超微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俞文宏
2016年 4月 25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蓉胜超微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及《认购合同的补充协议》。
二、查阅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俞文宏
2016年 4月 25 日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上市地点:深圳交易所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贤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国际商会大厦17楼170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贤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2号黄金花园丰硕广场办公2111号写字楼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蓉胜超微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蓉胜超微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于蓉胜超微的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根据《认购合同》,贤丰投资拟以现金方式认购蓉胜超微非公开发行的84,388,185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前,贤丰投资未持有蓉胜超微股份,而贤丰矿业持有蓉胜超微45,472,000股股份,贤丰投资系贤丰矿业全资子公司,二者合计持股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完成后,贤丰投资持有蓉胜超微84,388,185股股份,贤丰矿业持有蓉胜超微45,472,000股股份,二者合计持股129,860,185股,合计持股比例为40.06%。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贤丰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东贤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9月23日
法定代表人:谢海滔
住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国际商会大厦17楼170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82948941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构成:广东贤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100%
(下转10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