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蔡明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丽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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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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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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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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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并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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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现金流量分析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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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6年3月8日,公司董事长蔡明通先生已将其本人持有的火炬电子限售股份共计51.6万股通过非交易过户至“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
2.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16年1月5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第153813号),并于2016年2月2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第153813号)。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根据反馈要求于2016年2月29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由于国内证券市场发生较大变化,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18日、4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鉴于调价方案的原因,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中止审核申请,并于2016年3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153813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调价方案等相关材料并申请恢复审核。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第153813号),决定恢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查。
目前,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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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蔡明通
日期 2016-04-22
公司代码:603678 公司简称:火炬电子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