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14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能源”或“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
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5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下午13:30时在杭州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闻掌华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2015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二、 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时听取了《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 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927,406.74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24,932,510.75元。经综合考虑,结合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盈利水平,经董事会审慎研究,我们拟订了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451,037,5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4,706,225.05元。其中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46%,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
公司一向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目前公司发展阶段为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公司在制定现金股利分配政策时,是考虑到了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与未来的发展战略而审慎作出的,此次方案的现金分红水平有利于兼顾业务规模和盈利规模增长,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和使用效率,更好地保护股东权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本次分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在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为投资者提供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为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参与决策提供便利。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1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履职报告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了书面意见。
内控评价报告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了书面意见。
内控审计报告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一)201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
公司副董事长潘刚升、公司监事边海峰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本届独立董事津贴依据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7万元/人/年)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其中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各类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为期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贴现等融资业务,具体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分别与各相关银行及其他机构签署融资相关授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并授权资金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有关银行办理贷款融资等手续。
该授权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1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201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营层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授权额度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授权公司经营层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规模为50亿元,具体投资品种包括:防范原油价格波动风险的金融产品、新股申购、基金申购、参与增发申购、国债认购、购买信托产品、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对上述资金进行具体操作。该授权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外投资决策权限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规模发展实际情况,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决策效率,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外投资决策权限,即运用公司资金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20%的对外投资或处置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19。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互保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继续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了更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目前公司具体情
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油气资产折耗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式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15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四次监事会于2016年4月21日下午15 :00在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3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并认真阅读了公司
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15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927,406.74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24,932,510.75元。经综合考虑,结合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盈利水平,经董事会审慎研究,我们拟订了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451,037,5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4,706,225.05元。其中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46%,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19
六、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严格依法运作,内部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财务帐目清楚、会计档案和财务管理均符合规定的财务制度;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5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了更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目前公司具体情
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油气资产折耗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式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16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内容:美都能源201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会议时间:2016年5月11日下午15:00~17:00
●会议形式:网络互动
●会议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
一、说明会类型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通过上证e互动服务平台召开201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战略、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二、说明会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16年5月11日下午15:00~17:00
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
三、说明会出席人员
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将在线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为提高本次业绩说明会效率,投资者可在2016年5月10日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和需要了解的情况,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16年5月11日下午15:00~17:00登陆网址http://sns.sseinfo.com 进行互动交流,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 骅
联系电话:0571-88301610
联系传真:0571-88301607
联系邮箱:sailfeeling@163.com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17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
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事务所在对公司的2015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拟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审计工作,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意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表示未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人员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18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201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10家主要控股子公司
●担保金额:总额不超过110亿元人民币
●截止2016年4月21日,公司已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0,100万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拟于2016年度对10家主要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1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详见附表),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提供的抵质押物,担保期限为担保合同签订日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的融资。
在担保总额度内,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闻掌华先生可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适当调剂,调剂幅度不超过上述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20%,并请授权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该项担保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涉及公司主要控股子公10家,各子公司具体情况及担保额如下表所示:
201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表:
■
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1〕119号)文件“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及其关联股东首次入股比例上限扩大至最高不超过30%的股权”的规定,公司在2014年初作为主发起人投资成立德清美都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占其30%股权,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其董事会5名成员中公司派出3名,董事长由本公司派出的董事担任,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所以德清美都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并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三、董事会意见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
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
担保贷款用于补充各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
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为了支持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截止2016年4月2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1,6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0,1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5.84%和4.45%。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19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43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3,004,29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3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37,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49,414,000元后,主承销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8月15日划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1205280029001509333)人民币2,287,586,000.00元,另扣减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978,194.63元,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2,262,607,805.37元。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4年8月19日出具了中天运[2014]验字第90022号《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209,147.50万元。截止2014 年12 月31日,募集资金合计已投入项目209,147.50万元,其中160,144.96万元用于Woodbine油田产能建设项目,49,002.54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4 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09,147.5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17,113.28 万元。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17,190.42万元。截止2015 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合计已投入项目226,337.92万元,其中177,258.24万元用于Woodbine油田产能建设项目,49,079.6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26,337.9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零。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与承诺使用金额的差异77.14万元,为募集资金存放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2014年9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县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和Union Bank(美国洛杉矶)开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本公司2014年8月26日,与保荐人新时代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县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用于Woodbine油田产能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实际可使用金额为226,260.78万元,其中 177,258.24万元用于Woodbine油田产能建设项目,49,002.54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实际已投入Woodbine油田产能建设项目资金 177,258.24万元,已补充流动资金49,079.68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73,589.75万元。本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73,589.75万元。2014年9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735,897,485.99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额度,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9月16日出具《关于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4]3065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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