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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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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暨2015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52版)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6-043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暨2015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暨2015年度董事会于2016年3月29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4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 其中:董事高勤红因另有重要事项安排,委托董事朱菊珍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王松林先生因另有重要事项安排,委托董事方贤水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方贤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2016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16-04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第四节”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贾路桥先生、贺强先生、周琪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摘要:201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52.09亿元,较年初上升5.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3.1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03%,实现利润总额2.1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1.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亿,比上年同期增加152.34%,基本每股收益0.16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为184,605,841.36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406,727.89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

鉴于本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且公司处于战略升级的重要时期,为确保文莱PMB石油化工项目顺利推进,满足后期项目资金需求,董事会拟定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15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聘任瑞华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16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产能和2016年主要原材料及聚酯产品价格估算,公司2016年开展上述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合计投资的保证金金额为不超过20,000万元(实物交割金额不计入在内),授权期限自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2016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编号:2016-04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16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详见2016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4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6-044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暨2015年度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15年度监事会于2016年3月29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4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谢集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应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