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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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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明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货币资金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减少35.12%,主要系本集团收到政府拆迁补助款,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项目所致;

应收票据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减少76.29%,主要系本集团所持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及背书转让所致;

预付款项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增加47.64%,主要系本集团原材料预付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减少70.93%,主要系本集团收到政府拆迁款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增加533.62%,主要系本集团利用暂时闲余资金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项目所致;

应付票据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减少85.27%,主要系上期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工程款到期托收所致;

应付账款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增加55.44%,主要系本集团本季采购量增加应付款相应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减少37.52%,主要系本集团支付2015年度年终奖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项目报告期比期初数增加15,203万元,主要系本集团收到政府拆迁补助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38.83%,主要系本集团上期应交增值税较本年同期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66.84%,主要系本集团上期确认理财收益所致;

投资收益项目报告期(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64.64%,主要系本集团投资的云南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一季度经营亏损亏所致;

净利润(亏损)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71.64%,主要系本集团铝建筑型材销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各项费用有所控制,铭恒金属亏损较上年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96.35%,主要系本集团上年同期缴纳期初应交企业所得税;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613.54%,主要系本集团收到政府拆迁补助款1.7亿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项目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老厂区整体搬迁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与苏州相城区元和街道办事处动迁安置办公室签订《动迁补偿的补充协议》,公司将于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将老厂区全部地块腾空完毕,具体详情请参阅公司2014年11月25日、2016年1月9日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与政府签订动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关于签订动迁补偿补充协议的公告 》。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老厂区搬迁第三期补偿款人民币 1.7 亿元整。

2、2015年8月3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16年2月4日前完成公司股票的购买。

2016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实施期限延长4个月,该议案进一步于2016年3月4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获得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累计购买公司股份7,297,7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0%。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

吴 明 福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6-026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