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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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9版)

(三)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9日

(五)召开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大厦B座24楼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2015年度审计报告》;

(五)《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关于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关于向招商银行无锡分行申请授信壹亿元的议案》;

(十)《关于向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申请授信叁亿元的议案》;

(十一)《关于向中国银行无锡南长支行申请叁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二)《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市滨湖支行申请授信壹亿元的议案》;

(十三)《关于向交通银行无锡城北支行申请授信伍亿元的议案》;

(十四)《关于向工商银行无锡城南支行申请授信叁亿元的议案》;

(十五)《关于向建设银行无锡新区支行申请授信壹亿元的议案》;

(十六)《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七)《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六、七、八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6年4月2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四、会议登记方式:

(一) 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见附件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5、 会议登记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大厦B座24楼,公司法务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685;投票简称:“华东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15:00至2016年5月17日15:00的任意时间。

(三) 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姓名:徐大鹏 毛赟

地址: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大厦B座24楼

电话: 0510-85627789

传真: 0510-85625595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6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2016年5月9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日期: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6-023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二〇一五年度业绩网上

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5月6日(星期五) 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 201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公司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ssgs/S002685/)参与本次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翁耀根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惠岭女士,独立董事孙新卫先生和保荐代表人宋卓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加。

特此通知。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6-025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4月21日收到监事会主席浦良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浦良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浦良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浦良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因此浦良生先生的辞职报告将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浦良生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浦良生先生在任期间所做的贡献致以诚挚感谢。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25日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7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本公司已于2012年5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50,000,000.00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9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499,5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456,190,000.00元。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第0151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456,190,000.00元已于2012年6月4日汇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无锡分行清扬路支行开立的7322410182100027635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86,041.22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436,605.39元,利息为人民币49,435.83元;2014年12月4日将存放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仅剩余的利息收入余额人民币1,982,668.80元转至一般账户中,并办理完毕注销手续;2014年2月将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的募集资金仅剩余的利息收入人民币17,461.03元转至一般账户中,并办理完毕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制定《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专户进行集中管理募集资金,并且由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86,041.22元(含利息收入49,435.83元);2014年12月4日将存放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仅剩余的利息收入余额人民币1,982,668.80元转至一般账户中,并办理完毕注销手续;2014年2月将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的募集资金仅剩余的利息收入人民币17,461.03元转至一般账户中,并办理完毕注销手续。

在2012年7月10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该专户仅用于公司105台轨道吊、24台岸桥产能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专户初始余额为35,425.00万元, 2013年9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8,442.38万元(包括利息收入419.5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3年9月26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用于扩建项目87.3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用于扩建项目累计共计17,358.49万元,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成永久性流动资金,该专户余额为486,041.22元(含利息收入49,435.83元)。

在2012年6月18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初始余额为3,500.00万元,已于2012年6月18日从该账户转账700.00万元至广西北部湾华东重工有限公司验资账户验资,协议约定该账户仅用于公司投资设立广西北部湾华东重工有限公司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14年11月向广西北部湾华东重工有限公司支付剩余投资款2,800.0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投资款全部支付完毕。2014年12月将该专户剩余利息收入人民币1,982,668.80元转至一般账户中,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办理完毕该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在2012年7月10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2年6月18日,专户余额为6,694.00万元,协议约定该账户仅用于公司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截至2012年7月5日,该账户余额已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及管理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未存在异常现象。2014年2月将截至2013年12月31日仅剩余的利息收入人民币17,461.03元转至一般账户中,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办理完毕该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拓区,根据于2012年5月21日签署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105台轨道吊、24台岸桥产能扩建项目,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发生变更。公司引进了先进的管理模式,并优化了生产工艺流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严格管理,秉承着节约、合理及高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实现募投项目设计生产能力的基础上,考虑到(1)募投项目的区域机加工配套能力提升和完善;(2)本地区新成立了国家级的起重机检验检测中心;(3)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投入到软件无形资产投资、研究开发费用等综合因素,募投项目减少了加工设备、检测设备、软件等无形资产以及研发费用等的支出,累计节余了募集资金18,442.38万元(包括利息收入419.54万元)。2013年9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8,442.38万元(包括利息收入419.5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3年9月26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成永久性流动资金。

3、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截至2012年6月15日,本公司已预先投入项目款计人民币87,592,286.29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募集资金87,592,286.29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置换完毕,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人民币173,584,963.23元,已完成投资总额的99.75%。

4、公司超募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0,194.00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7,394.00万元。2012年6月1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使用超募资金6,694.00万元以偿还银行贷款,其中农业银行无锡滨湖支行1,000.00万元、中信银行无锡清扬路支行2,800.00万元、招商银行无锡城西支行1,894.00万元、中国银行无锡南长支行1,000.0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已全部偿还;2012年6月1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使用超募资金3,500.00万元在广西钦州市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港迪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广西北部湾华东重工有限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投资款全部支付完毕。

5、2012年10月22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2012年10月23日至2013年10月22日止,不超过12个月。2013年9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8,442.38万元(包括利息收入419.5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3年9月26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此3,000.00万元也已转成永久性流动资金。

6、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86,041.22元(含利息收入49,435.83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全部办理完毕该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1、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拓区,根据于2012年5月21日签署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35,425.00万元用于105台轨道吊、24台岸桥产能扩建项目,公司在本年度引进了先进的管理模式,并优化了生产工艺流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严格管理,秉承着节约、合理及高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实现募投项目设计生产能力的基础上,考虑到(1)募投项目的区域机加工配套能力提升和完善;(2)本地区新成立了国家级的起重机检验检测中心;(3)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投入到软件无形资产投资、研究开发费用等综合因素,募投项目减少了加工设备、检测设备、软件等无形资产以及研发费用等的支出,累计节余了募集资金18,442.38万元(包括利息收入419.54万元),2013年9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8,442.38万元(包括利息收入419.5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并于2013年9月26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成永久性流动资金。因此105台轨道吊、24台岸桥产能扩建项目变更后的投资总额为17,402.16万元。本年度对105台轨道吊、24台岸桥产能扩建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为87.3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对该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17,358.49万元,累计投资进度为99.75%,剩余需投资的募集资金43.67万元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专户中。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未出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