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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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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下午14:00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吉素琴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楼佩煌、涂振连、吴建斌三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吉素琴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6-035)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激励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稳定和吸引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人员,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拟向激励对象授予815万股(含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吉素琴的妹妹、董事冷志斌、潘恩海、施金霞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以上四人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等与本董事会议决议公告同日披露。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在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家智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0日以专人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家智先生主持,会议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无异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认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后)》与本董事会议决议公告同日披露。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6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和君沣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情况

1、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威股份”)、公司第一大股东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威科技”)与专业投资机构和君沣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君沣盈”)彼此高度认同,拟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围绕百年亚威的宏伟目标,共同致力于推进亚威股份健康发展,成就亚威的产业梦想。三方于2016年4月22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2、同时,第一大股东亚威科技与和君沣盈指定方苏州沣盈印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沣盈印月”)于2015年4月2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上述协议,亚威科技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0323%的股份转让给沣盈印月。

3、截止本公告日,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二、专业投资机构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和君沣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8月18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横水镇阳明路93号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86号E区213栋

法人代表:孙峰

注册资本:8000万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和君沣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成立,公司拥有专业的团队,从事围绕上市公司的战略性投资和管理咨询业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和君沣盈及其指定方沣盈印月与本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亚威科技均无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和君沣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合作目标

各方同意,围绕“百年亚威”的宏伟目标,通过战略合作,便于亚威股份及时跟踪和引进先进的公司治理和战略管理理念,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便利和优势,服务公司及产业成长。坚持对内以提质增效为中心,聚焦智能制造数字化工厂建设目标,继续推进数字化设计、数字化制造和数字化管理能力的提升,保持和提升亚威股份在国内行业领先地位;对外推动外延式发展,合理借助上市公司的资本优势,发展其他高端、智能装备新兴产业类业务,完善业务布局和新业务的培育,助推公司“全球化、多品牌、跨领域”的长期战略意图。

2、合作内容

(1)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将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能力、经验及资源优势,在战略、组织、流程、精益生产、激励、人才培养等方面为亚威股份服务。

(2)乙方与其他股东、董事及利益相关方共同协助亚威股份优化发展思路,整合发展资源,进一步放大亚威既有平台和品牌优势。

(3)亚威股份借助各方力量,坚持内涵式发展与外延式发展并举,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加速实现企业转型升级的目标。

(4)本协议签署后,具体后续合作方案的细化和进一步实施,由各方另行协商。

3、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签订后,和君沣盈将利用自身的专业经验和资源优势为公司服务,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明晰战略目标,提升管理效率,整合外部资源,提升公司的品牌力和影响力,促进公司业务布局与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

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尚未与和君沣盈就具体的投资、并购项目达成合作共识。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本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7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

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威股份”)于2016年4 月23日接到通知,2016年4月22日,公司股东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威科技”)与苏州沣盈印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沣盈印月”)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沣盈印月以协议转让的形式受让亚威科技持有的公司合计18,425,222股股份,占亚威股份总股本的5.0323%。

本次股东亚威科技与沣盈印月的股权转让交易将不构成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第一大股东仍然为亚威科技。沣盈印月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亚威科技无关联关系。

一、亚威科技持股情况

截至公告日,亚威科技共持有亚威股份 46,063,056 股股份(占亚威股份总股本的12.5808%,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亚威科技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的股东,截至本公告日,亚威科技严格履行了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二、沣盈印月持股情况

截至公告日,沣盈印月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亚威股份的股份。

三、本次拟转让股份的情况

2016年4月22日,亚威科技与沣盈印月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亚威科技转让股份数量为其所持亚威股份18,425,222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亚威股份总股本的 5.0323%) 。

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为定价基准,并比照大宗交易规定,亚威科技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230,997,008元,转让价格为 12.537元/股。

本次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注:本协议签署日至本次交易完成日期间,亚威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现金分红、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转让方需转让的股份数量或单价也须进行相应调整,转让方拟转让股权比例不变。

四、 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沣盈印月编制的《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亚威科技编制的《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同日于上市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上述股权转让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本次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协议转让计划实施完毕后,沣盈印月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沣盈印月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会公告【2016】1 号”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与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要求。

4、股东亚威科技与沣盈印月已于2016年4月22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