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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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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83 股票简称:海油工程 编号:临2016-004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8日以专人送出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2016年4月22日,公司在山东青岛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健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位,现场实到董事5位,独立董事朱武祥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郭涛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聘朱磊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提名,同意选聘朱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

因工作调动,李志刚先生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公司感谢李志刚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工程技术开发和信息管理工作所做出的贡献。

根据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同意聘任陈荣旗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1.朱磊先生简历

2.陈荣旗先生简历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朱磊先生简历

朱磊先生:男,1969年出生,毕业于西南石油大学石油储运专业,高级工程师。2003年4月至2009年1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计划部计划统计经理;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计划部副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6年1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规划计划部副总经理;2016年3月任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

朱磊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

陈荣旗先生简历

陈荣旗先生:男,1963年出生,毕业于华东石油学院石油及天然气储运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4年12月至2006年6月,任中海石油研究中心开发设计部工程研发总监;2006年6月至2007年10月,任中海石油研究中心开发设计部副经理;2007年10月至2010年2月,任中海石油研究中心开发设计部经理;2010年2月至2012年10月,任中海油研究总院工程研究设计院院长;2012年10月至2014年11月,任中海油研究总院海洋工程副总工程师兼工程研究设计院院长;2014年11月至2015年6月,任中海油研究总院总工程师(海洋工程)兼工程研究设计院院长;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任中海油研究总院总工程师(海洋工程)。

陈荣旗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2016-005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丽都皇冠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6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7日

至2016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3月17日及2016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001)、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00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004)。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

(二) 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5月12日和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 登记地点: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十五路199号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A1106室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李国鹏

联系电话:022-59898033 传真:022-59898800

(二) 会议费用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