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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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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公告编号:临2016-011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下午,在上海市桂平路391号新漕河泾国际商务中心B座27层公司总部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203,912.0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5,451,886.69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04,552,272.33元,本年已分配利润80,436,221.75元,可供分配的利润279,567,937.2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5,545,188.67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54,022,748.60元。拟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321,744,887 股)为基数,按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3.5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112,610,710.45元,分配后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141,412,038.15元,结转到下一年度;同时拟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321,744,887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转出资本公积96,523,466.10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事项的有关规定,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该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其洽谈确定2015年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公司2015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金中心系统内各成员间资金借贷限额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内部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总体财务费用,2010年2月起公司建立了内部资金中心系统,公司内各控股子公司自愿加入,借助专业银行成熟的资金池银行结算服务支持,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在资金中心成员间实施资金借贷调剂。鉴于各子公司2016年的业务需求及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深化,计划2016年在2015年的基础上调整委贷总额。现提出以下方案:一、华东电脑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华东电脑接受各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的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资金中心成员间的委托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80-100%计算和支付。二、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委贷总额范围内,依据公司《资金中心系统管理办法(2012修订)》(详见附件),审议决定为各控股子公司委贷事项。授权期限,自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3名独立董事、2名非关联董事参加此议案表决,3名关联董事游小明,林建民,朱闻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该事项前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对外投资的需要,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需向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授信145,200万元。其中,母公司需向财务公司申请授信103,000万元,并依据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该笔授信为信用方式,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本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3名独立董事、2名非关联董事参加此议案表决,3名关联董事游小明,林建民,朱闻渊回避表决。

审议该事项前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对外投资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需向各金融机构(不含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授信246,100万元。其中,母公司需向三家银行申请授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支行37,600万元,授信期限自银行授予之日起壹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23,000万元,授信期限自银行授予之日起贰年;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40,000万元,授信期限壹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2016年度与关联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下属研究所及公司达成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

本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3名独立董事、2名非关联董事参加此议案表决,3名关联董事游小明,林建民,朱闻渊回避表决。

审议该事项前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高管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高管薪酬结构和绩效考核方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2016年度高管薪酬和绩效考核方案实施办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二、三、四、五、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编号:临2016-012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下午,在上海市桂平路391号新漕河泾国际商务中心B座27层公司总部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本次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15年年度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15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203,912.0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5,451,886.69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04,552,272.33元,本年已分配利润80,436,221.75元,可供分配的利润279,567,937.2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5,545,188.67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54,022,748.60元。拟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321,744,887 股)为基数,按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3.5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112,610,710.45元,分配后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141,412,038.15元,结转到下一年度;同时拟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321,744,887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转出资本公积96,523,466.10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其洽谈确定2016年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对2016年度与关联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下属研究所及公司达成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预计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朱宏涛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现提名陆亚男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

本议案提请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三)、(四)、(六)、(八)、(九)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陆亚男女士简历:

陆亚男,女,1962年12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立信会计学院。2010年至今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二研究所纪检监察审计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编号:临2016-013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有效期

本次金融服务协议的期限自协议约定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交易内容

1、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

2、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4.52亿元,用于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法人账户透支等业务。

●关联人回避事宜

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此次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担保等金融服务。鉴于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控制的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财务公司是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设立,经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20亿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6层。主要经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拟向公司(含公司本部及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包括:(1)存款服务;(2)贷款服务;(3)结算服务;(4)担保服务;(5)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服务价格的确定原则: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如遇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针对存款利率进行重新约定。

2、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财务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4、关于其他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因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结算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在授信额度的期限内,公司可以随借随还,方便快捷等因素,此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且此次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公司按其《公司章程》及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 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六、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按照市场交易原则进行的,对公司2016年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影响,也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故同意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事项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协议内容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事项表决、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编号:临2016-014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游小明、朱闻渊、林建民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2名非关联董事参加此议案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我们就《关于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议案所涉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我们同意将此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16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定价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游小明,朱闻渊,林建民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等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普华基础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普华软件”)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48号1幢12楼

法定代表人:游小明

注册资本:28962.179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20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与零售,自有设备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销售经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批并通过指定检测机构产品质量检测的商用密码产品。(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中电科软件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中电科软信”)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485号43幢501-503室

法定代表人:游小明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20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嵌入式软件、网络通讯产品、汽车电子产品、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的研发和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工程设计与施工,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机电安装工程设计、施工,及上述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简称“华东所”)

住所:上海嘉定区嘉罗路1485号

法定代表人:游小明

开办资金:4,483万元人民币

经费来源:财政补助、事业、经营收入

成立日期:1958年10月27日

宗旨和营业范围:开展计算技术研究、促进信息科技发展。计算机系统研制与相关产品开发、网络技术开发、集成电路设计、电子信息系统集成、电子信息产品开发、电子信息工程设计、计算机及软件测评、相关专业培训与技术咨询、《计算机工程》出版。

4、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卫士通”)

住所: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华路333号

法定代表人:李成刚

开办资金:21,626.167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4月23日

营业范围:通信保密与信息安全、信息网络与多媒体终端及系统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工程建设(涉及前置审批的批准后方可经营);税控收款机系列产品、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IC卡机具设备、微型计算机系统产品及相关软件等电子信息技术产品的研制、生产、组装、销售、工程集成和技术服务;无线通信系统(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图像设备、电子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围设备、耗材、电子元器件、专用芯片的研制、生产、销售、工程建设、系统集成及技术咨询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5、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太极股份”)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11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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