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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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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14日以电话、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5日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号磐基商务楼1607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4名,独立董事唐予华先生因出差委托张亦春先生表决。董事长许建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张亦春、唐予华、朱福惠向董事会提交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述职。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五节 重要事项”、“第九节 公司治理”等章节,《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财务报告有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实际情况判断,报告期末个别其他应收款不存减值迹象拟不计提坏账准备;同时,拟对子公司深圳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骄”)及其子公司部分历史遗留的应收款项合计577,865.38元、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华印”)部分应收款零星尾款合计180,976.03元及公司本部历史遗留的预付款项合计1,751,622.00元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个别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2015年度报告中个别其他应收款不存在减值迹象不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1、其他应收款——应收莆田市九龙谷综合发展有限公司16,771,523.09元,系收购莆田众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保证金及相应的资金利息。

2、其他应收款——应收莆田市精密模具有限公司16,771,523.09元,系收购莆田众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保证金及相应的资金利息。

3、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277,690.05元,以及其他应收款——应收福利退税款5,685,850.83元,系根据国家政策享有的权益。

4、其他应收款——应收深圳天骄职工持股代垫款901,661.82元。

(二)、关于核销部分资产

在2015年度财务报告对子公司深圳天骄及其子公司部分历史遗留的应收款项、子公司厦门华印部分应收款零星尾款及公司本部历史遗留的预付款进行了梳理,决定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的个别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1、深圳天骄及控股子公司拟核销应收款项情况

2、厦门华印拟核销应收款项情况

3、公司本部拟核销预付账款情况

因上述应收款项账龄长、且部分客户无可执行财产,已确认无法收回,出于对公司财务报告列示的资产价值的公允反映的要求,提请对上述坏账进行核销。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8,901.59万元,发生营业成本59,986.72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383.33万元,销售费用3,165.70万元,管理费用11,525.63万元,财务费用12,307.26万元。全年共实现利润总额-17,854.23万元,净利润-15,142.91万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为-14,682.11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508.16%和2,084.5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2016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16-035号公告】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5年审计报告涉及强调事项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就2015年度审计报告涉及强调事项进行说明。

【专项说明全文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5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8,646,839.02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8,646,839.0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6,246,002.09元,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237,599,163.07元。

2016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快矿山的扩建、投产及锂电池材料业务发展,仍需大额资金投入;同时,基于《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条款等的相关规定,2015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新能源锂电产业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16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金融机构的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定为准,并报公司独立董事签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以及2016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16-036号公告。】

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它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公司并拟同意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前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福建众和营销有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浙江雷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众和贸易有限公司、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

前述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以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合并计算,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具体条款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以及2016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15-037号公告。】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拟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与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合集团”)或者其股东互相提供担保,其中本公司累计为君合集团(含为其股东)各类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该担保额度包含了公司上期为君合集团提供的、延续到本期的担保额,即从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该段时间公司为其担保额都将不超过35,000万元。),且不超过其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60%,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无论公司为前述任何一家企业提供担保,君合集团均应提供反担保。本年度新增互保业务,君合集团提供反担保的资产或股权价值不低于公司为其担保金额的1.5倍。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2016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16-038号公告。】

1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就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登载于2016年4 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

1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

1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远期结汇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开展2016年远期结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以及2016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16-039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6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2016年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201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开元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向债券市场融资);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类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等形式的融资。董事会将视实际需要向除上述银行之外的其他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或向债券市场融资。

为确保资金需求,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控股子公司(授信主体)法定代表人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或批准申请授信事宜,并同意其在前述贷款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间可以调剂使用。

各金融机构的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定为准。

具体授信,可以公司或者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等)作抵(质)押或以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信用作保证,或商请其他法人和/或自然人为本公司提供抵(质)押和/或信用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7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

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它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公司并拟同意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前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纺织”)、福建众和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营销”)、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华印”),浙江雷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雷奇”)、福建众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贸易”)、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新能源”)、深圳市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骄”)、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坝州众和新能源”)、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业”)。

前述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该担保额度包含了上期已发生、延续到本期的担保额,即从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该段期间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都将不超过100,000万元。),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以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合并计算,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具体条款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众和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7,500万元人民币

众和纺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纺织品生产、销售。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众和纺织资产总额为 38,858.97万元,负债总额为20,100.30万元,资产负债率51.73%,净资产为18,758.67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8,948.28万元,利润总额为-1,192.45万元,净利润为-904.58万元。

2、福建众和营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号1607室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众和营销为厦门华印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批发、零售纺织品、服装、鞋帽、纺织原料等。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众和营销资产总额为47,352.45万元,负债总额为27,313.63万元,资产负债率57.68%,净资产为20,038.83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15,006.64万元,利润总额为-714.01万元,净利润为-517.86万元。

3、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所地:厦门市集美区杏前路30号

注册资本:10,800万元

厦门华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99.5%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巨巢品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5%股权),主营业务为印染、加工。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厦门华印资产总额为30,061.82万元,负债总额为10,817.37万元,资产负债率35.98%,净资产为19,244.45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15,684.35万元,利润总额为-2,274.18万元,净利润为-2,060.26万元。

4、浙江雷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所:诸暨市暨阳街道西施大街59号

注册资本:1,700万元

浙江雷奇是厦门巨巢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巨巢持有90%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众和流行面料设计有限公司持有9.64%),主营业务为销售服装、纺织品、针织品、鞋帽。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浙江雷奇资产总额为2,813.34万元,负债总额为6,661.09万元,净资产为-3,847.75万元,资产负债率236.77%,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655.94万元,利润总额为-1,561.16万元,净利润为-1,723.61万元。

5、福建众和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址:福建省莆田市湄州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北岸经济城550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众和贸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铁、铜、锌、锰、铬、钛、镁、铅、钨、锡、镍、铝土矿(国家专控的除外)、有色金属(不含贵稀金属)、服装、鞋帽、鞋材、皮革制品、纺织品等销售。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众和贸易资产总额为6,793.81万元,负债总额为1,974.16万元,净资产为4,819.65万元,资产负债率29.06%,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利润总额为-166.68万元,净利润为-127.63万元。

6、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197号第一层D10单元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众和新能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现持有66.67%股权,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持有33.33%股权),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技术研发及设计等。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众和新能源资产总额为55,482.21万元,负债总额为19,030.04万元,净资产为36,452.17万元,资产负债率34.30%,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利润总额为-37.15万元,净利润为-128.51万元。

7、深圳市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山

住址:深圳市龙岗区葵涌街道东部奔康工业区A28栋101、201、A12栋101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深圳天骄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众和新能源持有70%股权,王伟东持有20%股权,其他少数股东持有10%股权),主营业务为锂电池材料包括三元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等的研发、生产、销售。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深圳天骄资产总额为24,517.96万元,负债总额为10,874.73万元,净资产为13,643.23万元,资产负债率44.35%,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10,572.51万元,利润总额为-961.52万元,净利润为-367.94万元。

8、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国辉

住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百花乡瓦窑村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5,096.40万元

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是众和新能源控股子公司(众和新能源持有62.95%股权,全资子公司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持有33.19%股权,陈振厚持有3.86%股权),主营业务为单水氢氧化锂的生产销售。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阿坝州众和新能源资产总额为16,783.76万元,负债总额为3,474.28万元,净资产为13,189.49万元,资产负债率21.42%,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18.16万元,利润总额为-1,032.95万元,净利润为-974.06万元。

9、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强

住址:马尔康县党坝乡地拉秋村

注册资本:6,060.6万元

金鑫矿业是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控股子公司(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持有98%股权)。主营业务为锂辉石的开采及锂精粉的销售。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金鑫矿业资产总额为34,372.72万元,负债总额为33,113.46万元,净资产为1,259.26万元,资产负债率96.34%,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3,002.48万元,利润总额为-2,833.26万元,净利润为-2,168.87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取自各主体的单体报表,未合并其各自的下属子公司(如有)数据。}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与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2015年度授信担保已陆续到期,为保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保障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继续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其他事项

1、根据相关的担保合同,亦可能存在由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相担保的情形,而非由母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此项情形发生之担保,亦为本议案所述之担保组成部分,其发生的担保金额纳入上述10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内。

2、具体担保金额在前述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分配上,视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商务谈判的结果,在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统筹分配,但不得超过10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内。

3、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其它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含该期间内新增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它商定的融资方式,公司亦将视情况提供担保或由其它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该担保额度纳入上述10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报告期末(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56,898.68万元,担保余额占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80.99%,(其中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31,787.99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45.25%;对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5,110.69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35.74%);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提保的借款逾期合计金额为19,914.69万元,其中,对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出现逾期的金额为9,123.70万元、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出现逾期的金额为10,790.99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52,486.72万元,担保余额占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74.70%,(其中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31,702.31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45.12%;对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0,784.41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29.58%);截至本公告日,对外提保的借款逾期金额为36,499.73万元,其中,对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出现逾期的金额为4,797.42万元,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出现逾期的金额为31,702.31万元。

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出现的逾期借款已取得相关金融机构谅解,办妥抵押资产二次抵押或借新还旧手续后即可清偿原有债务。

针对公司为君合集团提供的担保,除了第三方反担保,君合集团控股股东厦门君合兴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君合集团95%股权)2014年12月将其持有的君合集团20%股权质押给我司作为反担保,2016年4月再追加其持有的君合集团29%股权质押给我司作为反担保,该反担保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不含其对外投资增值)金额8.14亿元。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码:2016-038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

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互相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与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合集团”)或者其股东互相提供担保,其中本公司累计为君合集团(含为其股东)各类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该担保额度包含了公司上期为君合集团提供的、延续到本期的担保额,即从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该段时间公司为其担保额都将不超过35,000万元。),且不超过其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60%,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无论公司为前述任何一家企业提供担保,君合集团均应提供反担保。本年度新增互保业务,君合集团提供反担保的资产或股权价值不低于公司为其担保金额的1.5倍。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对外担保重大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介绍

被担保人一:

公司名称: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月塘乡联星村

法定代表人:陈建宁

注册资本:76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厦门君合兴业实业有限公司(占95%股权)、福建兴业方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5%股权)。

君合集团主营业务为鞋类、鞋用材料制造。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君合集团合并报表(未经审计)总资产20.43亿元,净资产17.2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5.51%。

被担保人二:

公司名称:厦门君合兴业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号1004之01B室

法定代表人:陈建宁

注册资本:8000万元

主要股东:陈建宁(占95%股权),福建兴业方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5%股权)。

厦门君合兴业实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批发、零售,企业管理的咨询与策划;企业资产管理、资本运作的咨询与策划。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合并报表(未经审计)总资产20.66亿元,净资产17.4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5.4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与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与君合集团互相提供担保,有利公司各项融资的顺利开展,有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利益。

鉴于君合集团目前存在借款逾期问题,为担保防范风险,保护公司利益,公司将为君合集团担保的额度由上一年度的5亿元调整为3.5亿元,并将公司为其担保比例占其为公司担保比例由原来的70%调为60%。

同时,针对公司为君合集团提供的担保,除了第三方反担保,君合集团控股股东厦门君合兴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君合集团95%股权)2014年12月将其持有的君合集团20%股权质押给我司作为反担保,2016年4月再追加其持有的君合集团29%股权质押给我司作为反担保,该反担保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不含其对外投资增值)金额8.14亿元。

公司将本着严控对外担保风险的原则,加强日常跟踪管理,防范担保风险,确保公司利益。

五、互相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君合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已为本公司提供各类担保总额为61,925.62万元,公司为君合集团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5,110.69万元(其中担保出现逾期的借款金额为9,123.70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35.7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君合集团提供担保20,784.41万元(其中逾期的借款金额为4,797.42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29.58%。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为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或者其股东互相提供互惠担保,有利公司各项融资的顺利开展,有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鉴于公司为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存在逾期的情形,公司应加强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关注,积极防范担保风险。

2、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9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16年度远期结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远期结汇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于2016年度通过银行远期结汇产品来规避未来汇率波动的风险,减轻或避免汇率变动对公司进出口业务效益的影响。公司预计2016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远期结汇交易总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公司已制定相应《远期结汇内控管理制度》。现将拟开展银行远期结汇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交易目的

通过远期结汇业务,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二、交易品种

远期结汇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

三、交易期间及预计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2016年的业务规划,本着审慎的原则,预计2016年度公司累计发生远期结汇交易总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

四、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项议案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相关规定,并提请董事会授权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批准财务部门处理。

公司在运作每一笔远期结汇交易时,在操作日当天即可将结汇汇率全部锁定,因此其到期交割时,不存在不可预知的敞口及风险。

1、市场风险:指因市场波动而使得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包括价格或利率、汇率因经济原因而产生的不利波动。

公司对于市场风险的管理和监控主要从交易的原则进行:①交易平台:通过国内与公司合作的金融机构进行;②交易原则:通过远期结汇业务锁定汇率风险。

2、现金流量风险:远期结汇的现金流量风险是指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外汇收入的风险。

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的稳定关系,且公司进行远期结汇的比例控制在公司预计外汇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之内。

3、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使公司的权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所产生的风险。

公司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与金融机构签定的文件都需经过外汇及法律专业人员审核后,才可正式签署,以避免法律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可以减轻或避免汇率变动对公司进出口业务效益的影响,降低汇率风险。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0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报告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5日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号磐基商务楼1607会议室召开。监事陈永志、许元清、罗建国共3人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陈永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财务报告有关事项的议案》。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5年审计报告涉及强调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2015年审计报告涉及强调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福建华兴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强调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说明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5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8,646,839.02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8,646,839.0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6,246,002.09元,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237,599,163.07元。

2016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快矿山的扩建、投产及锂电池材料业务发展,仍需大额资金投入;同时,基于《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条款等的相关规定,2015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新能源锂电产业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我们同意《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16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