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2号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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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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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5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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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植物生长调节剂、杀菌剂为主的农药制剂和水溶性肥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以多效唑、萘乙酸、甲哌鎓、乙烯利、三十烷醇、胺鲜·乙烯利、多唑·甲哌鎓、氯吡脲、2,4-滴钠盐、矮壮素、赤霉酸、吲丁·萘乙酸为主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以三唑酮、多菌灵、甲霜·锰锌、代森锰锌、代森锌、咪鲜胺、三环唑、锰锌·多菌灵、五氯硝基苯、甲基硫菌灵、噁霉灵、腐霉利为主的杀菌剂和以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为主的水溶性肥料。
2、行业状况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从农药行业来看,国际农药市场总量稳中有升。随着人类社会对环境生态保护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的日益增强,低毒、低残留、高生物活性和高选择性、环境友好型农药将成为未来世界农药的发展方向。我国一直重视农业生产,近年来,随着种植结构的变化,对新型农药的需求显著增加。
从水溶肥行业来看,在农业发到国家由于设施化、机械化、自动化等现代化农业、高附加值农业种植和管理模式与技术比较发达,应用普遍。近年来,我国的水溶肥行业开始起步并呈快速发展的趋势。但目前仍是普通复合肥市场的重要补充,因此未来空间仍然很大。
我公司是国内植物生长调节剂原药及制剂登记产品最多的企业。公司同时具备生产微量元素水溶肥和含腐殖酸水溶肥料的生产能力。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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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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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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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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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公司公司积极应对市场需求变化,继续坚持“做质量、做诚信、做品牌、做特色、做服务、做百年”的经营理念,坚持创新战略,推动全员创新,制造新需求、新供给,拓展企业发展空间。通过理念创新、技术创新、营销模式等创新制造差异化,保持竞争力和生命力。在企业文化方面,以“和、诚、真、新”为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将“助种植者实现愿望”和“助员工实现愿望”作为企业使命;在产品开发方面,进行了近100项产品的研发、优化及工艺改进,当年获得授权专利10件(其中发明专利6件);在技术营销方面,公司一是丰富产品整体解决方案,推出了更多作物套餐,二是大力推行技术营销下沉,将技术服务的重点由门店服务向田间地头延伸,为种植户提供更精准、更贴心的技术服务。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1013.23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9556.19万元增长83.66%;负债7846.49万元,比上年同期的7922.84万元下降5.95%;股东权益83166.74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1293.35万元增长101.4%;实现营业收入60502万元,比上年同期的58351.47万元增长3.69%;利润总额15688.9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4486.12万元增长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81.39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2358.68万元增长8.28%。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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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监管问询函》(川证监上市【2015】70号),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经自查发现公司在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报表附注的“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披露的“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及“经营向应付项目的增加”两栏数据时,因遗漏了母子公司内部交易形成的预付款项与预收款项期初与期末的变动应予以抵减,导致披露2012年—2014年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数据存在错误,但不影响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亦不影响2012-2014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影响投资者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判断。公司就上述相关错误进行了更正,详细情况见 2015年8月13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报表附注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号)。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