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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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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98 股票简称:中南传媒 编号:临2016-008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23日在湖南长沙普瑞酒店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6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以现场方式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事靳玉英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陈共荣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主席彭兆平及监事刘闳、张旭东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曙光先生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201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2015年度公司董事拟按如下标准领取薪酬:董事长龚曙光、董事张天明均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董事丁双平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76.65万元;彭兆平担任公司董事至2015年11月11日,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65.73万元;董事高军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71.70万元;董事舒斌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69.63万元;独立董事陈共荣在公司领取津贴人民币10万元;熊澄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2015年12月7日,在公司领取津贴人民币9.35万元;靳玉英自2015年5月6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人民币5.83万元;季水河自2015年12月7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人民币0.67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201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拟按如下标准领取薪酬:

公司总经理丁双平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76.65万元,彭兆平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至2015年11月,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65.73万元,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高军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71.70万元,公司财务总监王丽波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68.54万元。

公司副总经理兼湖南天闻新华印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潘晓山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68.54万元,公司副总经理兼湖南文艺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刘清华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68.54万元,公司副总经理兼湖南潇湘晨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龙博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67.52万元,湖南中南国际会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昕自2015年8月兼任公司副总经理,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21.63万元,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黄楚芳自2015年8月兼任公司副总经理,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21.63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80,018,325.07元,根据《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8,001,832.51元,加2015年初未分配利润2,064,412,496.94元,减2015年实施的2014年度派发的现金484,920,000.00元,2015年末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731,508,989.50元。2015年度,公司拟以总股本1,7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9元(含税),本次合计派现520,840,000.00元。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总计为28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2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中南传媒关于拟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16-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龚曙光、丁双平、高军、舒斌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中南传媒关于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16-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龚曙光、丁双平、高军、舒斌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中南传媒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编号:临2016-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彭玻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增补彭玻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彭玻先生简历如下:彭玻,男,196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土家族,湖南龙山人,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湖南大学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管理学硕士。1982年7月起历任龙山县新华书店计财股股长,湖南省新华书店财务人员,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审计处、计划财务处副科级干事、正科级干事、结算中心主任、财务处副处长,湖南出版集团资产财务部部长,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资产财务部部长;2005年10月至2016年1月历任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起兼任湖南盛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彭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贺小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靳玉英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在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所任职务,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增补贺小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贺小刚先生简历如下:贺小刚,男,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江西永新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中山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4年至今历任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07年入选上海市曙光学者,2008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贺小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贺小刚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调整如下:

(一)因独立董事人员调整,增补季水河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增补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为龚曙光,委员为丁双平、季水河。

(二)因原董事兼董事会编辑委员会召集人张天明辞任,公司董事会编辑委员会召集人由丁双平担任,委员为舒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中南传媒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临2016-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中南传媒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16-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098 股票简称:中南传媒 编号:临2016-009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23日在湖南长沙普瑞酒店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6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兆平女士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2015年度公司监事拟按如下标准领取薪酬:黄一九于2015年1-11月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63.88万元;彭兆平于2015年12月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5.97万元;监事刘闳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64.89万元;张晓于2015年1-11月担任公司监事,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62.83万元;张旭东于2015年12月担任公司监事,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5.41万元。职工监事李雄伟兼任湖南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在湖南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33.48万元;职工监事张菊明兼任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在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23.03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金融服务协议》的签署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运营效率。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或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事前发表了对该关联交易的认可意见,并发表了一致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我们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与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合理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实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各项经营风险得到有效的防范与管控。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098 股票简称:中南传媒 编号:临2016-010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传媒”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与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为控股集团提供相关金融服务,预计2016年,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财务公司向控股集团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担保、票据承兑、贴现、委托贷款、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额度之和)不高于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可用资金的75%,该最高授信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发挥财务公司资金管理和金融杠杆作用,发挥金融资本对产业资本推动和促进作用,财务公司拟与控股集团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为控股集团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等。

控股集团直接持有公司61.46%的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南盛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3.23%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64.6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其中中南传媒出资7亿元,持股70%,控股集团出资3亿元,持股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双方情况

(一)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开福区营盘东路38号

法定代表人:龚曙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226,000万元

经营范围:国家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管理、资本运营、投资业务以及对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行系统内部融资咨询服务;对所属国(境)内外图书、期刊、报纸、电子音像出版物、网络出版物、新媒体业务的策划、编辑、印制、发行及展览展会、广告代理、文化地产、科技转化的经营进行管理。

2015年末控股集团资产总额为2,044,677.75万元,净资产为1,504,204.36万元(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二)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开福区营盘东路38号

法定代表人:龚曙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2015年末财务公司总资产为824,200.68万元,净资产为116,938.86万元,2015年实现净利润14,386.90万元。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财务公司向控股集团提供以下服务:

1、为控股集团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控股集团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为控股集团提供担保;

4、办理控股集团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5、为控股集团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

6、办理控股集团及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7、吸收控股集团的存款;

8、为控股集团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9、承销控股集团的企业债券;

10、为控股集团提供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11、为控股集团提供产业链上游单位融资服务;

12、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公司提供上述服务如需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则在获得批准后开展相应业务。

(二)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为控股集团提供存款服务时,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2、信贷服务:财务公司向控股集团提供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等服务时,利率和费率在不违反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政策的条件下参照银行间同类产品价格执行;

3、其他有偿服务:财务公司向控股集团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由双方参照银行间同类服务价格协商确定。

(三)交易限额

1、预计2016年,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

2、预计2016年,财务公司向控股集团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担保、票据承兑、贴现、委托贷款、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额度之和)不高于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可用资金的75%,该最高授信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协议生效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四、协议签署目的

本次交易有利于整合资金资源、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和管理风险,实现资金管理整体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司的财团发展战略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季水河、陈共荣、靳玉英事前对该交易发表了认可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金融服务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公司独立董事季水河、陈共荣、靳玉英发表了独立意见:《金融服务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运营效率。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098 股票简称:中南传媒 编号:临2016-011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龚曙光、丁双平、高军、舒斌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投票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5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与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定价公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与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度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南传媒及其子分公司”)与控股股东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中南传媒及其子分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1、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控股集团提供金融服务,2015年度交易限额的预计为:

(1)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

(2)财务公司向控股集团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担保、票据承兑、贴现、委托贷款、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额度之和)不高于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可用资金的75%,在最高授信业务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定,控股集团2015年末在财务公司存款为37,943.76万元,日均存款余额为26,173.28 万元;财务公司2015年为控股集团提供32,000.00万元贷款。上述业务交易金额均在年度预计限额之内。

2、除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外,中南传媒及其子分公司与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及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公司201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财务公司为控股集团提供相关金融服务。2016年度交易限额预计如下:

(1)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

(2)财务公司向控股集团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担保、票据承兑、贴现、委托贷款、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额度之和)不高于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可用资金的75%,在最高授信业务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2、除上述金融服务外,中南传媒及其子分公司与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1、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开福区营盘东路38号

法定代表人:龚曙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226,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国家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管理、资本运营、投资业务以及对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行系统内部融资咨询服务;对所属国(境)内外图书、期刊、报纸、电子音像出版物、网络出版物、新媒体业务的策划、编辑、印制、发行及展览展会、广告代理、文化地产、科技转化的经营进行管理。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2、湖南新华书店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76号

法定代表人:曾赛丰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房屋租赁;日用百货、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日用家电、文具用品、文化用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纺织品及针织品、化妆品的销售;以自有资产从事文化旅游业投资及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培训活动的组织;国产酒类批发(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3、普瑞温泉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普瑞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朱跃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21,350.00万元

经营范围:餐饮服务;住宿;美容服务;游泳馆;卡拉OK厅娱乐服务;茶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房屋租赁;林木育苗;培训活动的组织;体育活动的组织与策划;预包装食品、烟草制品的零售;乳制品制造、零售。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4、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普瑞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开福区营盘东路38号

法定代表人:朱跃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材料、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化工产品、纺织品、消防器材、汽车配件、日用杂品的销售;淡水养殖;家禽饲养;花木种植;蔬菜种植、加工;农副产品生产、销售;文艺、体育及科技交流服务;房屋租赁中介;物业管理的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经营叁级城市园林绿化业务及餐饮业务(由分支机构凭本企业有效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5、湖南添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芙蓉区迎宾路240号(新闻出版物资大厦1楼)

法定代表人:杨慧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经营范围:凭本企业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机电产品、建筑材料(不含硅酮胶)、日用百货、法律法规允许的化工原料的销售。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6、湖南新华印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258号

法定代表人:单跃鸣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印刷相关产业的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及房屋租赁;建筑装饰材料、日用百货、纺织布艺、家具的销售。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7、湖南省远景光电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望城区普瑞大道1219号

法定代表人:易玄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7,092.69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可录类光盘生产、只读类光盘复制、录音带、录像带复制业务;销售电子产品、电讯器材、化工原料及产品;提供光电设备技术咨询、维修服务;经营电子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8、长沙远航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望城区星城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86.00万元

经营范围:紫外光固化涂料、防腐涂料及相关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的储存、销售;紫外光固化及涂装设备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9、湖南文盛出版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开福区营盘东路湖南新闻出版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曾赛丰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经营范围:出版资产管理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10、湖南远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银盆南路留学生创业园

法定代表人:罗行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生物制品研发;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检验技术开发;医学检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11、郴州小埠集团华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郴州市北湖区郴江镇七里洞村东湾组五岭公园二期配套用房201和202室

法定代表人:储斌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材料批发、零售。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12、湖南教育音像电子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开福区华夏路82号

法定代表人:李超英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闻和出版业。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13、湖南地图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693号测绘大院二号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郭有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凭出版许可证出版本省行政区划图、交通图、旅游图及地理、地理知识性读物、邻近省、区交通旅游图;凭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从事互联网图书、互联网地图出版业务;凭测绘资质证书从事地图编制、互联网地图服务;在全省范围内从事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文教用品、体育用品的销售;摄影服务;各类广告的设计、代理、制作、发布。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中南传媒及其子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关联交易价格严格遵循公允性原则,不存在输送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中南传媒及其子分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对关联人产生依赖而影响其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098 股票简称:中南传媒 编号:临2016-012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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