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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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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6-03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6-03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2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共有监事9人,全部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也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东升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5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6年度事业计划

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委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审计,经审计,毕马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认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已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现将2015年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未来规划,制定了集团2016年度事业计划,公司将继续推进颠覆创新和转型突破,强化精益管理,确保公司稳定增长和持续盈利。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股票或现金加股票的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经毕马威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86,814,338元。公司董事会拟定2015年度以每10股派0.1元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以现有总股本35,153,067,7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351,530,677.43元(其中,B股利润分配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折算成港币支付)。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1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关联董事(董事长王东升先生、副董事长谢小明先生、董事王京女士、董事张劲松先生、董事刘晓东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借款及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确保公司正常运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请董事会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1、借款额度:

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本年新增借款额度不超过60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折算的外币。

2、授信额度:

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本年新增贸易融资授信额度不超过3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折算的外币。

3、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授权有效期:

自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关于公司开展保本型理财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存量资金收益,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申请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业务,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保本型理财业务的公告》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保本型理财业务的保荐意见》。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毕马威已为公司连续提供了11年财务审计和5年内控审计服务,该所在受聘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作了全面客观的评价,提议继续聘任毕马威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对其2016年度的报酬,提请董事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2015年度收费标准确定。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201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3月19日披露了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确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候选人名单如下:

1、王东升先生、谢小明先生、陈炎顺先生、王京女士、张劲松先生、刘晓东先生、宋杰先生及姚项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于宁先生、吕廷杰先生、王化成先生及胡晓林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上述十二位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十五)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建立完善公司治理机制,鼓励人才勇于任事,降低公司董事、监事及经营者的风险,避免公司因承担高昂的赔偿责任及法律费用而导致股东利益受损,公司计划为新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其中,保费每年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承保人应为合格的保险机构。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具体承办投保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授权董事长行使职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为确保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快速反应和决策能力。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职权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如下职权:

1、决定交易,每次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折算的外币),并签署有关文件。该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对外投资等。本款所称“交易”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准。

2、公司总部运营费用支出按事业计划执行,批准运营费用金额每次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折算的外币)。

3、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规模大小,在公司执行委员会确定的事业计划金额范围内,对下属子公司运营费用的授权。

如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则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则仍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于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监事津贴标准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的议案》,根据2016年公司经营计划,确定董事长2016年度基本薪酬为税前人民币100万元;授权董事长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市场薪酬水平确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基本薪酬标准;外籍高级管理人员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行业内相应岗位薪酬国际市场平均水平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按考核办法和公司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规定进行。

授权董事长王东升先生根据考核办法及与高级管理人员签定的2015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对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业绩进行考核奖励。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 关于发起设立寿险公司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寿险公司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 关于修订《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 关于修订《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案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保本型理财业务的保荐意见》。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关联交易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5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东升先生,工学硕士,财务专家和系统工程专家,京东方创始人。曾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CEO,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

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执行委员会主席。同时担任中国电子商会副会长、北京电子商会会长、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副会长兼液晶分会理事长等职。

王东升先生于1993年领导创立京东方,带领京东方在短短十几年间,一跃成为全球显示领域领先企业。2010年他提出的“显示行业生存定律”,被业界公认为显示领域的“王氏定律”。

王东升先生曾获 “中国十大并购人物”、“中华十大财智人物”、“中国信息产业领袖人物”、“最具影响力上市公司领袖”等众多荣誉称号。

王东升先生现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副董事长,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王东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9,905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谢小明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北京电子管厂821车间主任,北京电子管厂一分厂厂长,北京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北京东光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半导体器件五厂党委书记。

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东光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

谢小明先生现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副总裁,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谢小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68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炎顺先生,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重庆工商大学讲师,1993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总裁,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总裁,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总裁,北京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智能科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松下彩色显象管有限公司董事长,京东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等公司董事及董事长,明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陈炎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炎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京女士,金融学学士、法学硕士、MBA,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旅行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科员,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综合处干部,北京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总部)融资部经理助理、副经理,北京控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管部经理,京泰集团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京泰集团企业经营管理部经理,京泰集团总经理助理、陆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投资管理一部总经理。

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京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劲松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原北京建中机器厂财务部部长,京博达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财务副总监,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召集人)。

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牡丹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北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电控爱思开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张劲松先生现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副总裁,与京东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张劲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晓东先生,刘晓东先生,工学学士,工程师。曾就职北京信息光学仪器研究所,曾担任北京·松下彩色显像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历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京东方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科技智慧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执行副总裁、首席运营官,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董事。

刘晓东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晓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宋杰先生,高级经济师,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5年2月至2006年3月,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国家公派访问学者。曾任首钢总公司设计总院线材厂助理工程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审批处科员、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科员、易达通寻呼台台长,国家人类基因组北方研究中心(诺赛基因组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东区污水项目部经理。

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投融资部经理。

宋杰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宋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姚项军先生,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公司融资部部长、融资总监、经营企划中心长,首席战略官,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智慧系统产品事业集群CEO、京东方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姚项军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姚项军先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简介

于宁先生,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律师。曾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北京时代华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六届、第七届会长。

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保险集团独立监事。

于宁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于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吕廷杰先生,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北京邮电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系副主任、常务副院长、院长。社会兼职:国际电信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常务副理事长,教育部电子商务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通信学会常务理事(通信管理专委会主任),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通信技术经济专委会主任),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委委员、电信经济专家委委员。

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985年5月至今在北京邮电大学任教,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廷杰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吕廷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化成先生,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85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1988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1998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1988年9月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社会兼职:中国会计学会理事。

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华夏银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化成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化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晓林先生,博士,清华大学副研究员,人工智能专家。

现为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高级会员,IEEE Transactions on Neural Networks and Learning Systems编委。

胡晓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晓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6-035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6-03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9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6年度事业计划

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委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审计,经审计,毕马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认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已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现将2015年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未来规划,制定了集团2016年度事业计划,公司将继续推进颠覆创新和转型突破,强化精益管理,确保公司稳定增长和持续盈利。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股票或现金加股票的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经毕马威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86,814,338元。公司拟定2015年度以每10股派0.1元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以现有总股本35,153,067,7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351,530,677.43元(其中,B股现金红利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折算成港币支付)。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毕马威已为公司连续提供了11年财务审计和5年内控审计服务,该所在受聘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毕马威在受聘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3月19日披露了第八届监事会换届选举事宜。根据《公司章程》对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经股东提名推荐和公司监事会征询相关股东意见,对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和任职资格进行考察,并征求候选人本人意见后, 监事会确定陈鸣先生、徐涛先生、穆成源先生、赵伟先生、史红女士、庄皓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上述6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3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4月25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鸣先生,本科。曾任北京无线电厂牡丹电子工程公司经理,北京无线电厂厂长,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召集人),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徐涛先生,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电视配件三厂财务部部长,北京吉乐电子集团总会计师、财务总监。

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结算中心总监,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穆成源先生,硕士,经济师。曾任公司国贸分公司综合部经理,北京东方灯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电子管厂调整发展处处长、副厂长,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秘书,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秘书,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秘书。

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秘书,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证券部总监,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

赵伟先生,本科,200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合肥市建设投资公司财务部经理,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融资部部长。

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史红女士,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就职于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投融资部,兼任国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博大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庄皓羽先生,硕士。曾任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助理。

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6-036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6-036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基础,对2016年度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预计总金额为199,370万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工作履行审议程序如下:

1、2016年4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董事长王东升先生、副董事长谢小明先生、董事王京女士、董事张劲松先生、董事刘晓东先生)回避表决了本议案;

3、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4、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预计2016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3,202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岩

注册资本:130,737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2号

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5年12月31日,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784亿元、净资产890亿元、营业收入576亿元、利润总额30亿元。

4、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北京日伸电子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安乐

注册资本:美元1,830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经营范围:加工、生产电子枪零部件及电子枪、IT产品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影像显示零部件、精密金属零部件;开发电子枪零部件及电子枪、IT产品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影像显示零部件、精密金属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模具批发;技术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9.65% 的股权,该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公司,且本公司存在关联自然人在该单位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5年12月31日,北京日伸电子精密部件有限公司总资产9,719万元、净资产1,532万元、营业收入9,904万元、净利润1,206万元。

4、北京日伸电子精密部件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北京日端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安乐

注册资本:美元2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端子、连接器、压着机;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该公司40%的股权,该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公司。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财会[2006]3号,第二章第三条所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5年12月31日,北京日端电子限公司总资产8,833万元、净资产7,35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741万元、净利润1,287万元。

4、北京日端电子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谢继琮

注册资本:美元2,173.91万元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06号

经营范围:生产液晶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数字电视、液晶显示模组及零部件和半成品、生产用工模具;塑料加工;开发液晶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数字电视及零部件和半成品、生产用工模具;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业务(涉及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该公司8%的股权,且本公司与该公司存在关联董事任职。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5年12月31日,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总资产179,344万元、净资产25,65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12,993万元、净利润11,277万元。

4、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下转7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