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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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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版)

六、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内容符合公司利益,符合公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为正常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关联监事刘丽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监事的议案》。

现任监事闫锋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向监事会提出辞去监事职务的申请,公司股东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向公司提出推荐高海英女士出任公司监事。

同意增补高海英女士为公司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换届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第一、二、五、六、七项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简 历

高海英,女,1968年出生,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MBA课程高级研修班研究生。曾任北京铜厂会计、北京统一食品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兼北京顺兴/丰收葡萄酒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至今任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16-018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2016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联营参股的各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3亿元(含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联营参股的各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的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现有开发项目的进展情况、2016年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预计2016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联营参股的各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153亿元(含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联营参股的各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同时,公司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给予如下授权:

1、同意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联营参股的各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153亿元(含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联营参股的各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2、上述担保的单笔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30亿元。

3、为控股子公司下属的联营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时,担保金额所占该联营参股公司融资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控股子公司在该联营参股公司的持股比例。

4、担保方式可以是信誉担保或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联营参股的各下属公司的股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在建工程等)担保。

5、授权管理层具体执行2016年度担保计划,并在不超出年度担保计划总额及单笔限额的前提下,授权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项目之间的担保金额。

6、以上融资担保分笔实施之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联营参股的下属公司,担保总额为153亿元。详细情况如附表:单位:万元

注: 1、上表中被担保人财务数据均截至2015年12月31日。

2、在不超出年度担保计划总额及单笔限额的前提下,授权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项目之间的担保金额。

三、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联营参股的各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为665,179.58万元(含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联营参股的各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无逾期担保。

四、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16-019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背景及交易概述:

(一)、交易背景: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一直为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和周转资金,为公司提供了有效的资金支持,促进了公司业务的发展。2016年度华远集团将继续为公司提供同样的资金支持,下述第一项关联交易《关于2016年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和第二项关联交易《关于2016年华远集团向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即基于该情况下作出。

(二)、交易概述:

1、关于2016年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

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16年将为公司(含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的各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50亿元。

目前,市场上担保费收费标准为0.5%-5%,华远集团按不高于0.8%向公司收取担保费。华远集团将根据公司贷款的实际需要,与贷款银行或向公司融资的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由于银行贷款及对外融资有时要求提供两个担保人,所以,此担保额度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额度可能有重叠部分。

本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16年华远集团向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华远集团及其控股的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2016年度将向公司提供不超过80亿元的资金周转额度,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需要之时,华远集团提供相应的周转资金,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华远集团支付相应的资金使用成本,资金使用成本不超过市场同期利率。具体资金使用成本按照届时实际划付的单据为准。

本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并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陈淮、王巍、朱海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2016年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该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利益,大股东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进行融资,支持公司发展。担保费费率不高于0.8%,接近市场担保费率的低限,不存在大股东侵犯公司利益或其他有损公司利益情形。

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孙秋艳、孙怀杰、杨云燕、张蔚欣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关于2016年华远集团向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该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利益,大股东提供周转资金有利于公司资金周转,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时资金使用成本收取原则合理,不存在大股东侵犯公司利益或其他有损公司利益情形。

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孙秋艳、孙怀杰、杨云燕、张蔚欣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6年4月22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上述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孙秋艳、孙怀杰、杨云燕、张蔚欣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两项关联交易议案。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说明

关联方华远集团成立于1993年9月,注册资本为127,675.4979万元,主要从事投资与投资管理业务。目前持有公司46.07%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费率定价政策及依据:

目前市场的担保费率为0.5%-5%,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费率为不超过0.8%,接近市场费率的低限。

2、华远集团向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资金使用成本定价政策及依据:

华远集团向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资金使用成本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华远集团支付,资金使用成本不超过同期市场利率。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使公司取得大股东提供的融资和资金支持,有效补充公司资金来源,可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时费用确定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独立董事关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声明。

2、独立董事关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43 股票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16-020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等情况,公司定于2016年5月5日举行“201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网上业绩说明会将于2016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通过网络在线交流方式举行。

三、参加人员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参会人员: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在线交流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上证E互动平台 (http://sns.sseinfo.com/)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 系 人:谢青、姚娟娟

联系电话:010-68036688-526/588

传 真:010-68012167

电子邮件:ir@hy-online.com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公告编号:2016-021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中心11号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6日

至2016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2016年4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华远浩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按以下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登记时间:2016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 及下午2:00-4:30。

(三)登记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中心11号楼B座2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谢青、姚娟娟

联系电话: 010-68036688-526/588

传真: 010-68012167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当日另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通知。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