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
披露提示性公告

2016-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362 证券简称:天翔环境 公告编码2016-068号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

披露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16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0362 证券简称:天翔环境 公告编码2016-0 号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披露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16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刘兴祥

本人作为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15年的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1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8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18次,实际出席18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无缺席情况。

2015年度,经过本人的认真审议,本人对于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及相关 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予以赞成。本人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决策均符合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独立意见发表情况:

201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2015年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5年2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十五次临时会议,本人就公司与东证融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并购基金发表独立意见;

2、2015年2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本人就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发表独立意见;

3、2015年4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本人就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圣环保工程(成都)有限公司融资人民币10,000万元提供担保和公司选举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4、2015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就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2015年4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本人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资产涉及的资产评估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就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发表专项意见;

6、2015年5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本人就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7、2015年7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本人就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8、2015年8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本人就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独立意见;

9、2015年9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本人就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0、2015年12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本人就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发展、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在公司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提出防范风险的指导意见,审定公司业务风险控制的制度和流程,组织对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监控,对已出现的风险制定化解措施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公司在资金运作、市场、操作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定期了解,经营管理层应如实向委员会汇报有关风险控制情况;对公司风险状况、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进行评价,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业绩进行考评,切实地履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 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 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2015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 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 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名:

刘兴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