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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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6-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秦岭水泥 公告编号:临2016-031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1,182,68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5月9日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或本公司: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再生: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中再资源: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

●黑龙江中再生: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华清再生: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山东中再生:山东中再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再生:湖北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唐山再生:唐山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四川农资:四川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

●君诚投资:河北君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5年4月1日,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秦岭水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91号),核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5年5月8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公司向中再生等11方总计发行的680,787,52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公司股份总数由660,800,000股变更为1,341,587,523股,该次发行新增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

中再生、中再资源、黑龙江中再生、华清再生、山东中再生、刘永彬、郇庆明等7方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

湖北再生、唐山再生、四川农资、河北君诚等4方所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数量不超过35%;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转让数量不超过70%。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持有人对取得公司2015年度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分别出具了承诺:

湖北再生、唐山再生、四川农资、河北君诚等4方承诺:所认购的秦岭水泥本次增发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自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数量不超过 35%;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转让数量不超过 70%;在股份锁定期内,由于秦岭水泥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数量,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㈠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承诺;

㈡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㈢秦岭水泥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㈣对秦岭水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2014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关于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决定聘请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

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局核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更名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书面通知,其决定变更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为孙昉先生和李若馨女士。详见公司2016年3月12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1)。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可上市流通的股份均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发行的股份。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1,182,68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5月9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表:

股份数量单位:股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限售股解禁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秦岭水泥 公告编号:临2016-032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接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通知:控股股东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80,000,000股质押给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4月22日。前述质押已于2016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应的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340,060,8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341,587,523股的25.35%,累计质押其持有本公司股份28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0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18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341,587,523股的20.87%,占其所持公司股份340,060,867股的82.33%。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