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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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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0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汝捷1、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贤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比期初增加43.02%,主要系货款结算采用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2. 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67.06%,主要系预付供应商材料款增加所致;

3. 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73.36%,主要系本期收回上期的理财产品所致;

4. 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39.75%,主要是里仁工业园区2#车间、3#车间改造工程增加投入所致;

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比期初减少84.09%,,主要系远期结售汇业务即将到期及远期结售汇汇率上升所致;

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36.69%,主要系长期借款即将在一年内到期增加所致;

7. 长期借款比期初减少43.22%,主要系偿还借款及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8. 专项储备比期初增加59.50%,主要系本期计提安全生产费所致;

9.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50.35%,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50.29%,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47.25%,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制冰机业务未有大额订单确认收入;

10. 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07.88%,主要是银行借款利息增加;

11. 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90.45%,主要系本期加大货款催收力度,收到货款大幅增加以致于坏账准备计提减少所致;

1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454.30%,主要系远期结售汇业务即将到期及远期结售汇汇率上升所致;

13. 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14101.44%,主要系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企业亏损所致;

14. 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75.84%,主要系政府拨款增加所致;

15. 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60.95%,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减少所致;

16. 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755.91%,主要系本期亏损增加所致;

1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14.48%,主要系本期收到员工持股资金所致;

1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770.35%,主要系本期收回上期的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增加所致;

1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52.54%,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减少所致;

2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56.71%,主要系本期购买生产设备减少所致;

2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37.99%,主要系本期贷款减少所致;

2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87.68%,主要系偿还长期借款所致;

2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46.29%,主要是银行借款利息增加;

2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比上年同期增加265.25%,主要系本期汇率上升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钟剑、钟波、赵碧华、李媛、杨宇晨及曹崇军合计持有的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2016年2月16日,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材料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2016年3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2016年3月14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反馈,2016年3月22日,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和修订,2016年4月22日,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833号核准批复。

2、公司于2016年2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行使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收益分配承诺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购买期延期 3 个月至2016年6月18日,同时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相应延长 3 个月。

截至2016年3月15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53.04万股,成交金额为 2,097.91万元(含交易相关费用),成交均价约8.29 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422%。

3、基于公司技术研发、人才储备和产业发展的需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7,863 万元人民币购买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 1688 弄 6 号及 7 号的办公物业。公司拟在上海设立全资子公司——雪人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物业的购买主体。目前公司已完成全资子公司雪人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登记注册事项。

4、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15年省级智能制造项目资金的通知》(闽经信计财﹝2015﹞800号、闽财企指﹝2015﹞92号),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被列入2015年省级智能制造资金补助项目,获得政府补助资金605万元。项目补助资金将分两期到位,一期安排补助资金405万元,二期补助资金200万元待项目验收完成后拨付到位。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汝捷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