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2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在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发出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会议通知主要以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送达、通告。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董事李云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董事范炼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樊志全先生因个人原因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炳根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事项如下:
一、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3。
三、公司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9,305,919.06元,加上上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529,024,838.18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8,330,757.24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由于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2,740,889.03元,因此不具备分配股利的条件。另外,公司目前深圳、杭州、千岛湖等地在建房地产项目正处于建设投入高峰期,对资金需求大,公司拟将留存利润运用于在建、拟建房地产建设项目或增加土地储备。因此,建议公司2015年度不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4。
六、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5。
七、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6。
八、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7。
九、公司关于预测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董炳根、丁跃、
胡永峰、李云、张梅、倪苏俏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8。
十、公司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公司关于聘任2016年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续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6年常年法律顾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9。
十三、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职人员酬金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20。
十四、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18日下午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21。
上述议案一、三、四、七、八、十、十二、十三等八项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议项按规定要求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请查阅同日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16-022)。
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请查阅2016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6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7月,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公司核心管理层、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等45人授予限制性股份1,66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1,123,887,712股变更为1,140,487,712股。
由于个别激励对象离职的原因,公司需要根据激励计划中对已授出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数量为80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1,140,487,712股变更为1,139,687,712股。
此外,公司董事会拟对其人员数量进行调整,自第九届董事会开始,董事会人员构成由原来的12人调整为11人。
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个别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与修订后的内容如下:
■
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就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具体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信息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7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促进控股子公司稳定经营与可持续发展,规范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及借款事项,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关情况如下:
一、担保、借款情况概述
1.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从事地产开发的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2.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从事地产开发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短期流动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等现金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担保、借款对象包括:深圳市华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联置业”),本公司持有该公司股权比例为68.7%;杭州华联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联置业”),本公司持有该公司股权比例为74.0%;杭州华联进贤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进贤湾公司”),该公司为浙江省兴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兴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浙江兴财公司70%股权。
上述三家担保、借款对象均为本公司专业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开发实体,正在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或即将进行新建项目,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深圳华联置业
深圳华联置业:成立于1988年3月,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注册号:440301102961896,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24楼,法定代表人:丁跃,经营范围: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租赁及咨询服务等。
深圳华联置业目前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68.70%、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3.67%、上海华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63%。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深圳华联置业总资产10.29亿元,净资产8.54亿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63亿元、净利润1.03亿元。
深圳华联置业正在进行“华联工业园B区”更新项目筹建。
2.杭州华联置业
杭州华联置业: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资本为7,845万美元,注册号:330100400018899,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B座32层,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经营范围:在钱江新城D-02-1、D-02-2、D-03、D-04、D-07地块上开发建设销售办公、商业金融用房、酒店经营及其物业管理,经济开发,信息咨询,投资管理等。
杭州华联置业目前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74.00%、中国华联地产(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4.59%、盛怡有限公司21.41%。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杭州华联置业总资产17.35亿元,净资产9.65亿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3251万元、净利润342万元。
杭州华联置业正在进行“钱塘公馆”、“全景天地”项目建设。
3.浙江兴财公司和华联进贤湾公司
浙江兴财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注册号:330000000023472,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星光国际广场1栋512号,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自有租赁及咨询服务等。
浙江兴财房地产公司目前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70%、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持有30%。
华联进贤湾公司为浙江兴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专门为了开发和管理杭州千岛湖“半岛小镇”等项目而设立的项目公司。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浙江兴财公司总资产9.45亿元,净资产3.68亿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6,827万元、净利润394万元。
华联进贤湾公司正在进行“半岛小镇”项目建设。
三、担保、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1.本公司拟为深圳华联置业、杭州华联置业、华联进贤湾公司等三家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为控股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借款、项目借款等提供担保。
2.本公司拟向深圳华联置业、杭州华联置业、华联进贤湾公司等三家控股子公司提供现金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缴纳土地出让金及项目建设资金等。
3. 考虑本公司资金成本等因素,双方约定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幅度不低于10%(含本数)。
4.上述担保、借款事项有效期限为三年,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四、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1.控股子公司的出资股东,原则上按照各自出资比例进行担保、借款。
2.本次担保、借款事宜,若控股子公司的参股股东涉及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企业的,关联方需要依照规定按各自的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借款。
3.本次向上述三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额度将根据各子公司地产开发项目的实际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拟定具体的额度使用与分配方案后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目前正处于新建房地产项目资金投入高峰期,建设任务较重,特别是控股子公司的在建、拟建项目尚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本次交易拟加大对控股子公司发展的支持力度。上述担保、借款事项主要基于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与稳定,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本期、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负面或不利影响。
六、本公司与上述控股子公司已发生的担保、借款情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
1.深圳华联置业向本公司提供借款3.8亿元,本公司与深圳华联置业之间的担保金额为零。
2.本公司与杭州华联置业之间的借款、担保金额为零。
3.本公司向华联进贤湾公司提供借款1.38亿元,本公司与华联进贤湾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为零。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共计人民币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41亿元的29.4%。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八、其他事项
本次议案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根据上述担保、借款事项的具体进度及实际发生情况,进行临时、定期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8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测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测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公司需要预测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现就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预测2016年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华联置业”)、深圳市华联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联物业集团”)和浙江兴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兴财公司”)与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联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常年办公场所和华联宾馆租赁管理业务。本公司持有深圳华联置业、华联物业集团、浙江兴财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68.70%、81.39%和70%。
(一)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378.76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0.19%,其中:
1.本公司和深圳华联置业租用华联集团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费用分别为24.56万元和158.56万元,合计183.12万元。
2.华联物业集团受托经营华联宾馆费用合计167.68万元。
3.浙江兴财公司租赁华联集团关联企业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下称“华联杭州湾公司”)房产作为办公场所费用27.96万元。
上述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没有超过年初预计的400万元。
(二)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400万元
1.本公司和深圳华联置业租用华联集团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的费用预计190万元。
2.华联物业集团受托经营华联宾馆费用预计180万元。
3.浙江兴财公司租赁华联集团关联企业华联杭州湾公司房产作为办公场所费用预计3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1.华联集团
华联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1.24%股权。
该集团成立于1983年8月,注册资本为9,061万元,注册地: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发展大厦16层。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经营范围:化工、纺织、服装等产品的生产经营(生产场地执照另办);进出口业务;工程承包建设及进出口所需工程设备、材料、劳务输出;对外投资,技术咨询服务;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及租赁服务;汽车销售(含小汽车)。
2.华联杭州湾公司
华联杭州湾公司为华联集团控制的关联企业。
该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2004年1月,注册资本:2,990万美元,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射潮广场二层(闻涛路北),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基建项目管理和服务、物业管理。(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华联置业和华联物业集团分别租用华联集团位于深圳市深南中路的“华联大厦”写字楼、租赁管理“华联宾馆”(21-22层)、浙江兴财公司租用华联杭州湾公司房产作为办公场所。
四、定价政策、依据及相关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办公用房租赁的价格与华联集团的其他租户租赁价格一致;华联宾馆以委托经营方式进行,价格比照邻近同档次宾馆、酒店定价,超出定价盈余部分归公司所有。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租金按月以现金方式支付。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不适用。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以及管理工作协调的需要,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华联集团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
1.上述三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合计金额约126万元;
2.华联集团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7亿元、实际发生额17亿元;提供现金财务资助额度8,200万元。
3.本公司为华联集团(含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额度为16亿元,实际发生额6亿元。
上述2-3项担保事项已履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
九、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事前审核,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维持日常正常业务开展以及可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所需,交易金额较小,其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交易定价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同意将《公司关于预测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9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拟推荐董炳根先生、丁跃先生、胡永峰先生、范炼女士、李云女士、张梅女士、倪苏俏女士等7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张淼洪先生、刘秀焰女士、朱力女士、刘战红女士等4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拟由11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设四人。上述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本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方为任期届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自2015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经审查:
1、上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等11名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的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2、上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持股情况如下:
■
注:倪苏俏持有51万股,其中限制性股票50万股、社会流通股1万股。
上述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均为0股。
董炳根先生、丁跃先生、胡永峰先生、李云女士、张梅女士、倪苏俏女士等6人均在控股股东华联集团任职(详见个人简历),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范炼女士为公司内部董事。
3、张淼洪先生、刘秀焰女士、朱力女士、刘战红女士等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且均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报了张淼洪先生、刘秀焰女士、朱力女士、刘战红女士等四人的《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等相关文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要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本议案将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附:上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董炳根:男,66岁,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丝绸工学院副院长、中国服装总公司总经理、中国服装协会理事长、浙江华联三鑫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2001年6月至今,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裁;2002年6月至2015年10月,任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04年11月至今,任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华联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0月至今任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04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丁跃:男,57岁,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曾任纺织工业部人事劳动司副处长,纺织总会人事劳动部处长,纺织总会人事劳动部副主任、兼任纺织总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主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裁、本公司董事长、监事会召集人等职。2003年3月至今,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8年4月至2015年10月,任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4年6月至2013年6月,任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胡永峰:男,53岁,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曾任国家纺织总会办公厅处长。1998年8月至今,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0年10月至2015年10月,任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至今任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中冠创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98年12月至今,任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
范炼:女,68岁,大专文化,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远东钢丝针布厂技检科副科长、厂办主任,华联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主任兼华业纺织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华联三鑫石化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财务总监等职。2003年3月至今,任绍兴远东石化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6月至2013年6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10年9月至今,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李云,女,51岁,大学文化,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江西财经学院会计系教师、讲师、副主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业务经理、审计室副主任、主任等职。2001年6月至2013年6月,任本公司监事;2008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2月至今,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审计室主任;2014年1月至今,任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张梅:女,40岁,硕士学历,会计师。曾在中国服装总公司财务处工作,历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员、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财务部副经理等职。2008年10月至今,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8年4月至2015年10月,任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倪苏俏:女,34岁,大学学历。曾任职上海申冠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总裁秘书、办公室业务主管、办公室业务副经理等职。2009年2月至2013年1月,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业务经理、总裁办副主任;2013年1月至今,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2014年1月至今,任杭州华联千岛湖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朱力:女,61岁,研究生学历,专职律师。曾任共青团清原镇委员会书记,共青团清原县委常委,清原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副处长,抚顺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职。2006年12月至2009年9月,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研究室副主任,2009年9月至今,任北京市汉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兼民商部主任,2014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淼洪:男,65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财务科长,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厅委派浙江大学附属邵逸夫医院总会计师,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厅委派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总会计师。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任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140周年《百年名院百年品质》策划、编辑,2010年6月退休。2012年8月至2014年8月,任浙江联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4月至今,任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6月至今,任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秀焰,女,45岁,硕士学历。曾任深圳康地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法律专员,华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行部项目经理,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部区域经理、法律部总经理,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华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等职。2006年至2011年任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5年9月至今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裁助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监;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战红:女,52岁,研究生,主任记者。曾任北京燕山石化总公司助理工程师、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及实验师、中国人才报记者、中国市场信息杂志记者、中华工商时报记者、编辑、主编等职。2004年1月至今,任中华工商时报周刊主编;2009年12月至今,任中华工商时报主任记者。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6-020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职人员酬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职人员酬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任期届满,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和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等任职人员需由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除外)。
本着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在参考同行业及其他上市公司的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和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等任职人员酬金如下: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七名非独立董事酬金总额拟定为:每年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税前,不含股权激励收益部分);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四名独立董事酬金总额拟定为:每年不超过32万元人民币(税前);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三名监事酬金总额拟定为:每年不超过24万元人民币(税前)。
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任职期间,参会差旅费及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任职董事、监事的年度酬金具体的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每年经营目标考核完成情况及董事、监事诚信、规范履职情况等进行拟定,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由于目前在职董事、独立董事均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侯选人,存在关联关系,须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6-021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00时起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00时起;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下午15:00时至2016年5月18日下午15:00时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依法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6. 审议《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7. 审议《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7.1、选举董炳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7.2、选举丁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7.3、选举胡永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7.4、选举范炼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7.5、选举李云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7.6、选举张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7.7、选举倪苏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8. 审议《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8.1、选举张淼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2、选举刘秀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3、选举朱力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4、选举刘战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 审议《公司关于第八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9.1、选举黄小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9.2、选举魏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10. 审议《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职人员酬金的议案》。
11. 审议《公司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作2015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中,除《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外,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6年5月17日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现场登记时间:2016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或2016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之前。
3.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层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谨慎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现场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31
联系人:孔庆富、沈 华
联系电话:0755-83667450 83667257
传 真:0755-83667583
电子邮箱:kongqf@udcgroup.com shenh@udcgroup.com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6。
2.投票简称:“华联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时 和下午13:00—15:00时。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华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议案,如议案7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7.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7.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8为选举独立董事,则8.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8.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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