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新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少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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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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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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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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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月23日,公司与自然人薛黎明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书》。公司拟以现金收购方式收购自然人薛黎明持有的深圳尤迈49%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于2016年1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2016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尤迈医疗用品有限公司49%股权的预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收购的方式,以人民币18,000万元的价格收购自然人薛黎明持有的深圳尤迈49%的股权。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持有深圳尤迈5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深圳尤迈100%的股权,深圳尤迈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于2016年2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购深圳市尤迈医疗用品有限公司49%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4)。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本次交易股权转让款共计1.8亿元人民币全部支付给交易对方,并完成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深圳尤迈已领取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的《营业执照》。至此,深圳尤迈正式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 子公司重要事项
1、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 万元投资设立宁波新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医疗科技”),公司认缴实缴全部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并于 2016 年 4 月 7 日完成上述全资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宁波新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公司地址:慈溪市崇寿镇永清南路 8 号;法定代表人:张超;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成立日期:2016 年 4 月 7 日;经营范围:医疗器械技术的研发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医疗器械、塑料制品、模具、五金配件、家用电器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100%股权。
2、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参股浙江海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海医疗科技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6,500 万元增资参股浙江海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圣医疗”),其中人民币 1,25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 5,25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圣医疗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6,250 万元,新海医疗科技将持有海圣医疗 20%的股权。详细内容请见 2016 年 4 月 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海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参股浙江海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
截至本公告日,海圣医疗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的期间内完成增资款的支付。
四、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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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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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新华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0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