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起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俊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宏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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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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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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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68,950户,其中A股153,213户,H股15,737户。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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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和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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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利润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和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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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和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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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新签合同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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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疏浚业务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交疏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2016年第一季度从本集团内部分包获得的合同在合并层面列入抵销项。
2016年1-3月,公司各项主营业务稳步开展,新签合同额为人民币1,078.84亿元,同比增长2.19%。基建建设业务、基建设计业务、疏浚业务、装备制造业务、其他业务的新签合同额分别为人民币905.10亿元、44.51亿元、88.37亿元、50.26亿元、2.50亿元。其中:各项业务来自于海外地区的新签合同额为人民币282.31亿元(折合美元约为45.31亿美元),约占本集团新签合同额的25.88%;各项业务来自于投资类项目的新签合同额(投资预算)为人民币138.33亿元,约占本集团新签合同额的12.68%。在上述投资类项目的设计与施工环节中,本集团预计可以承接的建安合同额为人民币89.91亿元。
此外,本集团于3月24日与肯尼亚政府签署了纳瓦沙-基苏木标轨铁路项目、基苏木-马拉巴标轨铁路项目、新建基苏木港项目及内罗毕集装箱内陆港扩建项目(ICD)等四个项目的商务合同,合同额总计约为53亿美元。以上项目待业主资金落实后计入本集团新签合同。
3.2.2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2]12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2月15日公开发行1,349,735,425股A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4,999,999,99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64,034,779元。截至201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约48.17亿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约1.11亿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了银行手续费支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48号)、《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国交建发行采用非公开方式,首期发行优先股的数量为0.9亿股,二期发行优先股的数量为0.55亿股,按票面金额(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共计约0.32亿元,净募集资金约144.68亿元。截至2016年3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3.48亿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了银行手续费支出)。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起涛
日期 2016-04-26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6-019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16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召开程序及参加董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 同意《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2. 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对上述文件予以最后完善、定稿和发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董事会试点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实施意见(试行)》要求编制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国际核数师及国内审计师的议案》
1. 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为公司2016年度的国际核数师和国内审计师,任期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相关公告(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股东周年大会及提请股东周年大会审议事项的议案》
1. 同意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同意将以下议案提交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1)关于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3)关于聘请国际核数师及国内审计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关于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发起不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9)关于以统一注册形式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的议案。
2. 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于适当时候派发召开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并准备及派发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等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约翰霍兰德控股有限公司保函银团修订协议提供相应变更担保的议案》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交国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国际)收购澳大利亚约翰霍兰德控股有限公司(John Holland Group Pty Ltd),公司为中交国际收购约翰霍兰德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同意公司为约翰霍兰德控股有限公司保函银团修订协议签署《母公司担保确认书》,将担保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2. 同意授权公司执行董事刘起涛或陈奋健或傅俊元和/或公司秘书刘文生签署上述文件及相关申请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6-020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16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并认真阅读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监事会认为:
1.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未发现参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不遵守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4. 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国际核数师及国内审计师的议案》
1. 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为公司2016年度的国际核数师和国内审计师,任期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6-021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更换2016年度的国际核数师和国内审计师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一、 概述
自2006年开始,本公司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税务所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国际核数机构和国内审计机构。截至2015年度,罗兵咸永道会计师税务所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本公司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已达财政部和国务院国资委针对轮换审计师的相关规定年限的上限。
公司对罗兵咸永道会计师税务所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
为确保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担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国际核数机构和国内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首批获准在中国大陆开展业务的专业服务机构之一,2012年8月经财政部批准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
1.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没有违反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更换理由充分;
2. 经审核,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且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3.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 同意公司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担任公司2016年度的国际核数机构和国内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1800 公司简称:中国交建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