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洪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晓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侯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发行第一期15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永续债),在财务报表中列示于“其他权益工具”项下。上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包含中期票据的本金。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不包含该中期票据的本金。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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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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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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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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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长32.33%,主要是贷款规模增加及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归还所致。
2、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59.69%,主要是本期根据营销策略调增部分客户的信用额度及期末未结算销售款项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61.17%,主要是公司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4、应收利息较期初下降71.06%,主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收回所致。
5、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长37.40%,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确认贷款贴息、运费补贴等增加所致。
6、存货较期初增长44.09%,主要是公司购进原材料及根据营销策略库存部分产成品至旺季销售所致。
7、长期应收款较期初增长42.40%,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8、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47.92%,主要是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的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9、短期借款较期初增长93.07%,主要是本期短期借款规模增加所致。
10、应收票据较期初增长44.69%,主要是本期以票据结算的业务增加所致。
11、预收款项较期初增长87.93%,主要是本期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12、应交税费较期初增长57.41%,主要是本期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加。
13、应付利息较期初下降52.62%,主要是本期公司支付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等的利息所致。
14、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长55.25%,主要是本期公司招标保证金、预提费用增加所致。
1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下降74.96%,主要是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中期票据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到期偿还所致。
16、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长178.83%,主要是短期融资券增加及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所致。
17、专项储备较期初增长3,055.01%,主要是本期计提高危安全生产专项基金所致。
(二)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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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1.22%,主要是报告期公司主营产品粘胶短纤、纱线的价格及销量较上年同期上涨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36.35%,主要是报告期公司主营产品粘胶短纤、纱线的销量增加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82.76%,主要是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及相应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0.42%,主要是公司下属公司生产规模扩大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6、本期投资收益-2,295,006.20元,主要是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新疆富丽达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销时确认的投资损失。
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0.09%,主要是本期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32.90%,主要是本期对外捐赠减少所致。
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82.39%,主要是公司盈利增加所致。
10、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是报告期公司粘胶短纤、纱线的价格及销量较上年同期上升。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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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99.84%,主要是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收到控股股东的财务资助及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收回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91.18%,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累计生产聚氯乙烯树脂42.46万吨,生产烧碱(含自用量)30.12万吨,粘胶短纤9.63万吨,纱线3.35万吨,电石52.65万吨,发电29.13亿度。
2016年一季度公司主营产品粘胶短纤、纱线价格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粘胶短纤销售均价约12,410元/吨(含税),较上年同期上涨约1,200元/吨;纱线销售均价约15,440元/吨(含税),较上年同期上涨约1,400元/吨;聚氯乙烯树脂销售均价约5,140元/吨(含税),较上年同期下降约260元/吨;固碱销售均价约2,380元/吨(含税),较上年同期上涨约330元/吨。
2016年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成本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聚氯乙烯树脂生产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约200元/吨,固碱生产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约60元/吨,粘胶短纤生产成本较上年同期上涨约340元/吨,纱线生产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约580元/吨。
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200万锭纺纱项目及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130万锭纺纱二期65万锭项目积极推进,目前公司纺纱板块具备115万锭纺纱生产能力,报告期纱线产量较上年同期增长191.30%。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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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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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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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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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洪欣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6-052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三十六次董事会通知于2016年4月21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在2016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1、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哈密市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20,000万元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向哈密市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8,000万元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6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新疆中泰国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6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新疆中泰国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四、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洪欣、陈道强、孙润兰、王龙远、范雪峰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16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中泰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会议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6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6-053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二十九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在2016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1、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哈密市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20,000万元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向哈密市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8,000万元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6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新疆中泰国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6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新疆中泰国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四、会议以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郑欣洲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16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中泰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6-05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及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富纱业”)根据生产、项目建设需要,拟向哈密市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28,000万元,其中:新疆富丽达20,000万元,金富纱业8,000万元,均为流动资金贷款。以上授信期限一年,具体利率、种类以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公司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五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2,448.979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培荣
注册地址: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218国道东侧、库塔干渠北侧
主营业务:粘胶纤维、差别化纤维的生产及技术开发,配套热、电、水的技术开发,销售本公司生产产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玻璃钢制品、塑料制品、通风管道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安装、修理、防腐。房屋租赁。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新疆富丽达总资产736,578.65万元,负债总额463,059.80万元,净资产255,521.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87%(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富丽达路南侧,218国道西侧
经营范围:纺织原料、针纺织品、化纤纺织品的生产、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金富纱业总资产128,210.98万元,负债总额100,955.02万元,净资产27,255.9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74%(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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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持有金富纱业4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富丽达持有金富纱业51%股权,公司对金富纱业持股比例为100%。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与金额:新疆富丽达20,000万元,巴州金富8,000万元,期限一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下属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富纱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保证2016年度生产、项目建设所需。中泰化学为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对象正常运营。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均为中泰化学的控股公司,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中泰化学为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提供保证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我们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此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00,905.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19%,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440,000.00 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47,010.70万元;为控股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20,284.87 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91,209.68 万元;为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91,400万元,为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元。若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128,905.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9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49%。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保理业务已于2014年8月20日陆续逾期,该笔保理业务是由公司与新疆七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担担保责任。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仍在积极协调还款事宜。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将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七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本公司就合同纠纷一案起诉至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中院一审判决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另一担保人亦承担相关担保责任。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经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认为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目前高级人民法院业已受理上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五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2015年12月报表;
5、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2015年12月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6-055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新疆中泰国信节能
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金额、期限及用途
新疆中泰国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环保”)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控股子公司。根据国信环保2016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国信环保提供财务资助3,000万元,期限一年,利率以合同签订利率为准。
(二)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五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的义务
新疆中泰国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国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博峰路174号
主营业务:环保产品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新疆中泰国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9,636.37万元,负债总额为6,529.03万元,净资产为3,107.3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75%(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其他股东的义务
国信环保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国信环保其他股东北京国信恒润能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国信环保49%股权),本次未同比例对国信环保公司进行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为下属公司国信环保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基于国信环保生产经营需要,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依据国信环保生产运营资金的需求和公司资金状况,公司向国信环保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保证被资助对象生产经营需要。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有能力控制被资助对象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整体运作,中泰化学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公司下属新疆中泰国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对保证被资助对象经营起到促进作用,财务资助的具体资金占用费利率以具体签订的合同为准,不损害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中泰化学向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截止2016年4月26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1,132,835.60万元,其中:为控股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8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5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60,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国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6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森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4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5,000万元,为控股公司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40,000万元,为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76,650万元。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411,185.60万元。逾期金额0万元。如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额度,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1,135,835.6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五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新疆中泰国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2015年12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6-05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中泰信息技术工程
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疆中泰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事项概述
新疆中泰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信息公司为充分抢抓自治区将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定位经济增长点的战略机遇,同时贯彻发展混合所有制、鼓励员工持股的发展理念,结合自身发展情况拟进行增资扩股。信息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资扩股至1,000万元,其中:中泰化学、中泰化学及其参股公司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核心人员和信息公司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参与本次增资;新疆华圣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与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增资;王秦瑜将其所持公司的股权转让至自然人赵海远。具体增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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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增资完成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仍是公司控股股东,合并财务报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乌鲁木齐合鑫汇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鑫汇盈”)是由中泰化学的部分核心人员拟投资组建的投资公司,注册资本390万元。目前该公司正在办理注册手续。
因合鑫汇盈是由中泰化学的部分核心人员投资组建的,中泰化学与合鑫汇盈为关联方,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2016年4月26日召开五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中泰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投资的全部手续,包括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等一切事宜。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洪欣、陈道强、孙润兰、王龙远、范雪峰对该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新疆中泰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乌市经济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1503室
主营业务:从事信息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工程、云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建设、SAP-ERP系统推广实施、智慧电厂、信息化咨询服务等。
2、新疆中泰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财务状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信息公司资产总额 1,462.96万元,资产负债率60.48%;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3,444.35万元,利润总额197.98万元,实现净利润153.92万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本次参与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乌鲁木齐合鑫汇盈投资有限公司是由中泰化学的部分核心人员拟投资组建的公司,该企业注册资本390万元。目前该公司正在办理注册手续。
2、托克逊县新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是由中泰化学参股公司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核心人员拟投资组建的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目前该企业正在办理注册手续。
3、赵海远,信息公司的总经理。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6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及信息公司与乌鲁木齐合鑫汇盈投资有限公司、托克逊县新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未发生任何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参与本次增资的股东具体的投资金额需依据审计、评估后的增资比例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增资扩股协议,后续将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增资原则签订具体协议。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信息公司增资扩股一方面为实现其发展战略,有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展业务与市场,另一方面发展混合所有制、鼓励员工持股,构建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快信息公司创新发展。
2、投资存在的风险
信息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受到经济运行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与预期可能产生一定的差异。
3、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扩股使用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运营资金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增资是公司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有益探索,增资完成后可为信息公司提供更好的资金支持,进一步拓展公司的经营领域,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新疆中泰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信息公司发展需要,增资中结合发展混合所有制、鼓励员工持股的理念,有利于构建有效的激励机制,符合公司发展,同意中泰化学及下属公司相关核心人员参与本次增资。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五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中泰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参与本次增资的股东具体的投资金额需依据审计、评估后的增资比例确定。本次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6-057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五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五届二十九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鉴于此,现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上午10:3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2016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15:00至2016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6日
(四)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
2.1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哈密市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20,000万元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2.2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向哈密市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8,000万元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上述议案2为特别表决事项,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会议股权登记日及出席会议对象
(一)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6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1、凡2016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日及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5月11日上午9:30至下午7:00之间。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邮 编:830026;
传真号码:0991-8751690。
(四)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潘玉英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92,投票简称均为“中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整体与分拆表决;
A、整体表决
■
注:“总议案”指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2项议案,投资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B、分拆表决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具体如下表:
■
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五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15:00至2016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6-058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