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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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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6-024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贾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守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爱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1.3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00%,主要是子公司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3、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34.01%,主要是子公司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本期借入的短期流动性资金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61.10%,主要原因包括:(1)母公司支付计提的工会经费,(2)子公司兑现计提的年终奖金。

5、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100%,主要是母公司本期预提的房屋租金。

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04.57%,主要是由于母公司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增加从而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7、少数股东损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18.82%,主要是由于子公司本期盈利增长从而少数股东享有的收益增加所致。

8、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00%,主要是子公司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本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所致。

9、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00%,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00%,主要是子公司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本期借入、归还短期流动性资金所致。

1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273.53%,主要是子公司报告期内支付的借款利息。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董事长: 贾平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