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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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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58 公司简称:时代新材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东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云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争献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 营业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轨道交通、风电市场收入增长所致。

2. 营业成本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入规模增长所致。

3. 财务费用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欧元贷款因汇率变动产生汇兑损益所致。

4. 营业外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确认的政府补助收入和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增加所致。

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8. 货币资金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投资支付的现金和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9. 应收账款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收入增加所致。

10. 其他流动资产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短期银行理财投资增加所致。

11. 在建工程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投资项目的设备款、基建款增加所致。

12. 短期借款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13. 预收款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发票结算所致。

14. 应交税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应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东林

日期 2016-04-26

股票代码:600458 股票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6-024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4月22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南车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日本设立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南车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出资5万欧元在日本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同意公司本次部分资产分类范围和预计折旧、摊销年限的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6-025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4月22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分类和预计折旧、摊销年限的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1-3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本审核意见出具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6-025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国南车新材料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日本子公司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南车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材德国”)拟以现金出资5万欧元在日本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2016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投资事宜。

本项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主体介绍

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由新材德国全资投资设立,不存在其他投资主体。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博戈橡胶塑料(日本)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OGE Rubber & Plastics Japan KK

2、 注册地点:日本东京

3、 注册资本:5万欧元

4、 资金来源:新材德国自筹资金

5、 业务范围:产品推广及技术服务。

上述信息以最终登记注册的为准。

三、对外投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材德国现有客户均为汽车行业的高端一线品牌,但基本集中在德系车和部分美系车,其产品主要市场集中在欧洲,而在日本市场的占有率极低。鉴于新材德国的欧洲消费群体增长已趋于饱和,新材德国将通过设立博戈橡胶塑料(日本)股份有限公司,开拓并维护日系车(包括日本市场)等新市场领域,并全面进入日系车供应商范围,从而降低对欧系车市场的依赖,实现销售区域和客户机构的优化。

公司将通过全资子公司新材德国间接持有博戈橡胶塑料(日本)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6-026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4月26日,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决定变更部分资产分类范围和预计折旧、摊销年限。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变更的内容及其变化情况

1.变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范围及变更前后比较表如下:

2.变更部分无形资产摊销年限范围及变更前后比较表如下:

二、本次会计变更的执行时间

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具体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6年1月1日起生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公司基于2015年12月31日相关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类别及金额进行了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减少公司2016年度合并利润总额约人民币687万元(公司201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为人民币2.69亿元),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及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进行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分类和预计折旧、摊销年限的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