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津劝业 编号:2016-004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九楼小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贾鸿潜先生因病缺席,实出席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明先生主持。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8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8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5年度业务工作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
8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201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8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预算报告;
8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六、审议并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七、审议并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8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八、审议并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根据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实现净利润509万元,截止2015年末未分配利润为-8847万元,结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净利润应首先用于弥补上年度亏损,公司拟于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8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及支付年审计费用的议案。年审计费用为97万元。
8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16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的议案。
7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关联董事刘明先生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并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5年度报告。
8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十二、审议并通过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报告暨对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审工作的评价报告。
8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议案五、议案六、议案七、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尚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另行通知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21 股票简称:津劝业 编号:2016-005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下午2:30在公司九楼小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四人,实出席监事四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建玲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报告,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5年度业务工作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预案。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度预算报告。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1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津劝业 编号:2016-006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刘明先生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1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活动均按照一般市场经济原则进行,是合法、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系在2015年度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做出,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在日常经营中发挥协同效应、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涉及相关定价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尚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预计2016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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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相关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天津劝业华联集团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劝华电器”)成立于2001年8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由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原百货”)共同投资组建,是集电器、计算机、通讯设备、现代办公设备,批发与零售的综合性连锁企业。
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因此劝华电器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股东控制的关联关系。
2、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38亿元,主营业务为各类商品物资的零售、批发。集团旗下有中原百货华联店、中原百货滨海店、中原百货大港店。
中原百货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受同一股东控制的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履约能力强,历年来均未发生向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也无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市场价格以交易发生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准,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是正常的商品购销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开、公平和公正的,交易是公允的、无损害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竞争能力的提高。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上述关联交易将逐步降低,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第八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并经审核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