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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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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

2016-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6-020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美大”或“公司”)于2016年2月2日接到控股股东美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大集团”)通知:其已于2016年2月2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志生、夏鼎、夏兰及自然人王培飞、徐建龙、钟传良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美大集团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浙江美大无限售流通股27,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5%)至夏志生、夏鼎、夏兰、王培飞、徐建龙、钟传良。内容详见2016年2月3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收购报告书摘要》、《美大集团有限公司与夏志生、夏鼎、夏兰、王培飞、徐建龙、钟传良之股份转让协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2016年3月22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夏志生、夏鼎、夏兰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的公告》、《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收购报告书》、《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关于夏志生、夏鼎、夏兰申请豁免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2016年4月25日,美大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美大集团协议转让的27,000万股股份已于2016年4月25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美大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0;控股股东变更为夏志生及其核心家族成员(包括夏志生、鲍逸鸿、夏鼎、夏兰);实际控制人夏志生及其核心家族成员(包括夏志生、鲍逸鸿、夏鼎、夏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5.8125%,通过美大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0,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5.8125%,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培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8.3042 %,通过美大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0;徐建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6223 %,通过美大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0;钟传良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2610 %,通过美大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0。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