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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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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201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5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夏春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董事会充分讨论,采取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拟定以2015年末总股本6.1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共计18,36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年审会计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就该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年审会计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决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夏春良、吴时军、杜斌、徐志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表决结果,同意聘任宋新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

简历详见附件。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补充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上一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值20%额度以内的贷款事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新疆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新疆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五年。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山东证监局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及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宋新旺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1年7月毕业于北京化工学院, 2009 年1月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1991年7月至 2015年11月,就职于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地质院,历任采收率室副主任、主任、院首席专家等职务,自2015年11月任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宋新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6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4人,实际参会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玉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决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决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决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会计处理上遵循了一贯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报表编制的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决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15年末总股本6.1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共计18,36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决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决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决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公司的业务往来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决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该决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补充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上一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值20%额度以内的贷款事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新疆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决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担保有利于春风油田含油污水资源化处理站项目的顺利实施,对公司环保事业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新疆宝莫环境提供担保。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证监局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及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决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编制的《关于山东证监局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针对《关于对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提出需整改的问题,已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同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完整。通过此次整改,公司的规范运作、治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对《关于山东证监局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7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新疆宝莫环境工程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下转1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