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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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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效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旭楠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思华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11月19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和《以现金方式实施重大资产购买江西立成景观建设有限公司(下称“立成景观”)61%股权的议案》及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具体内容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一、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签署的立成景观61%股权转让协议(下称“转让协议”)中,吉安市万源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万源泰”)承诺立成景观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2015年年度未经审计立成景观实现净利润为128.81万元。

由于吉安市万源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万源泰”)尚未了结立成景观与杨莹储之间关于5项林权的所有争议和纠纷,无法保证立成景观合法有效持有5项林权对应的《林权证》。

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多次问询立成景观股东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公司新经营班子也因上述事项担心重组资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出于对投资者负责态度,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依审慎原则没有办理相关工商过户手续。

二、公司对后续安排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本公司持有江西立成景观建设有限公司(下称“立成景观”)39%股权被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下称“大庆法院”)冻结,期限自2016年01月28日起10年(截止目前,本公司尚未收到大庆法院司法文书)。公司已委托律师对大庆法院相关司法文书进行查询,待有后续进展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同时,查询到立成景观的控股股东吉安市万源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万源泰”)因连带担保责任,其持有的立成景观41%股权已先后被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立成景观股权已被法院冻结,存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失败的可能。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立成景观和公司的影响,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同时公司将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及时有效采取应对措施。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效军

日期 2016-04-27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2016-029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以全票赞成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决算报告,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5年年度述职报告,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201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3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20万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厦门中毅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中毅达经营发展的需要,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累计为厦门中毅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七、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补提案的议案。

增补公司2015年度决算报告和独立董事2015年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2016-030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以全票赞成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201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3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20万元。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7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2016-031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中毅达”)。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中毅达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累计为厦门中毅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中毅达经营发展的需要,拟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

该借款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郑晋楚

经营范围:绿化管理;花卉种植;其他园艺作物种植;其他农业服务;收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与种子);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管道和设备安装;林业产品批发;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设计;规划管理。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厦门中毅达的资产总额103,782万元、负债总额20,723万元及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1,000万元、资产净额83,059万元、营业收入6,791万元、净利润2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厦门中毅达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中涉及的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需要,担保的对象均为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