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6-032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下午16: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于2016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郁霞秋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电梯部件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mfo.com.cn)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电梯部件贸易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6-034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注销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
电梯部件贸易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电梯部件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电梯部件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梯部件贸易公司”),本次注销前,公司持有电梯部件贸易公司股权比例为100%。
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名 称:长江润发(张家港)电梯部件贸易有限公司
住 所:张家港市金港镇长江村(东区)
法定代表人:沈坚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无。一般经营范围:电梯零部件、建筑材料、钢材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成立日期:2013年3月18日
营业期限:2013年3月18日至******
财务状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电梯部件贸易公司资产总计1003.29万元,净资产1003.19万元;营业收入为0,营业利润为0.76万元,净利润0.5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016年1-3月,电梯部件贸易公司资产总计1003.26万元,净资产1003.16万元,营业收入为0,营业利润为-0.03万元,净利润为-0.0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注销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电梯部件贸易公司自成立以来,业务开展缓慢,未达到预期效果,为降低管理成本、精简组织机构,故注销电梯部件贸易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本次注销电梯部件贸易公司将使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相应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时,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会发生变化,电梯部件贸易公司将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6-035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下午15: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4月2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