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6-01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王宗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长晏志勇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韩方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石成梁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晏志勇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5,236,477,973.3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797,783,587.76元,在扣除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人民币179,778,358.78元及对全体股东分配2014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960,000,000.0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358,154,340.42元,201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人民币2,016,159,569.40元。
2、公司以期末总股本13,754,633,4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059,106,778.27元。
3、剩余未分配的人民币957,052,791.13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股东的投资收益考虑制定,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合理或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同意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融资预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担保安排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安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晏志勇、马宗林、孙洪水、王宗敏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房屋租赁、商标使用许可、资产委托管理、工程服务与产品互供等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长期形成的业务关系、为保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所需,相关交易的上限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并从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项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结算费用、降低利息支出、获得资金支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公允且交易上限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2015年度薪酬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董事2015度薪酬发放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2、同意公司董事201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同意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董事2016年薪酬方案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2、同意公司董事2016年薪酬方案,同意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薪酬发放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2、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薪酬发放情况。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薪酬方案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2、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薪酬方案。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控股投资天津南港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市宏远钛铁有限公司按照75%、25%的持股比例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天津南港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为115,154.64万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控股投资四川省炉霍县贡唐岗50MW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企业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51%、19%、30%的持股比例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四川省炉霍县贡唐岗50MW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为44,709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下属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企业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51%、19%、30%的持股比例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四川省炉霍县贡唐岗50MW光伏电站项目的方案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晏志勇、马宗林、孙洪水、王宗敏回避了表决。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部分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另行发布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6-01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5日以书面文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邓孟元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雷建容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首丽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及审核的人员在监事会审议年报前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5,236,477,973.3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797,783,587.76元,在扣除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人民币179,778,358.78元及对全体股东分配2014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960,000,000.0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358,154,340.42元,201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人民币2,016,159,569.40元。
2、公司以期末总股本13,754,633,4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059,106,778.27元。
3、剩余未分配的人民币957,052,791.13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度薪酬及201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6-01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原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413号),于2011年9月采取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以人民币4.50元/股的发行价格发行A股30亿股,认股款合计人民币135亿元,在扣除保荐费、承销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39,693,537.87元。上述资金于2011年9月30日全部到账,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11〕验字第0060号)。
截至 2015年4月30日,公司201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共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101,768,473.14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137,925,064.73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批准,将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242,443,809.24元(其中包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137,925,064.73元、利息收入人民币104,518,744.51元,下同)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信息披露见公司2015年4月30日发布的临2015-035号公告文件。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全部执行完毕。
(下转214版)

